《留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所投稿件在作者著作權有效期內的復制權、匯編權、發行權、翻譯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可授權使用的權利授予本刊編輯部使用。
(2)文題應以新穎獨特的邏輯文字組合準確地反映研究工作的內容實質和特點,文題要求簡潔而信息量豐富。
(3)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4)同一文獻兩次或兩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時,若緊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則徑注“同上注,第×頁”;若第二次與第一次引用之間有其他注釋,則在作者名之后,注明“前引注N,第×頁”。
(5)基金項目雜志往往要求投稿內容是原創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確保您的研究項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穎性、突破性或對現有問題提供了獨特的解決方案。
(6)摘要目的盡量用一句話說清楚,少談背景信息和公知公用常識。突出過程、方法和結果,即詳述技術思路(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由此所取得的具體的、量化的結果,關鍵技術信息必須完整、定性/定量與具體。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文中如需插圖,請提供清晰的照片,或繪制精確的圖、表等,并在稿中相應位置留出空白(或用文字注明)。圖、表編號以全文為序。
(9)稿件的注釋是作者對標題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地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②……
(10)請勿一稿兩投,自投稿之日起,凡三個月未收到錄用通知書,作者可自行另作處理。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來稿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擬用稿件作必要的修改與刪減,如不愿者,請在來稿中說明。
《留學》雜志是由光明日報出版社主辦的半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資訊、預留學、觀察家、封面故事、人物、留學生活、俄語面面觀、深度、世界真奇妙、留學探營、留學安全、菁英小記者、資訊_半月簡訊、留學事務所、獨家、卷首語、藝術留學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