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湖南》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論文作者不得再許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論文作者本人可以在其后繼的作品中引用(或翻譯)該論文中部分內容或將其匯編在論文作者非期刊類的文集中。
(2)論文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內容上應一致,但不等于說詞語要一一對應。在許多情況下,個別非實質性的詞可以省略或變動。
(3)正文各層次內容一律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同級標題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正文一級標題序號用1,二級用1.1,三級用1.1.1,均左頂格書寫,后空一格寫標題。
(4)參考文獻:本著“最新、重要、必要”的原則列出相關文獻,文獻應是正式出版物,未正式發表的資料不能作為文獻引用。
(5)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6)關鍵詞:3-5個,以分號相隔。應盡量使用敘詞,無法用敘詞的則應根據文章內容合理提取反映主題的自由詞。
(7)來稿內容包括(按順序):題目、作者姓名、工作單位、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參考文獻、作者簡介;作者詳細通訊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及電子郵件地址。
(8)原稿中圖、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9)來稿的注釋均為腳注形式,每頁單獨編碼。其他格式要求及注意事項可參照本刊注釋體例,對于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字數要求可以適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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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湖南》雜志是由湖南省戲劇家協會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深度聚焦、戲劇論壇、理論縱橫、舞臺新銳、文藝動態、藝苑漫談、學術調研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