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論叢》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獻綜述、簡報、研究報告、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歷史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歷史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明清論叢》雜志投稿要求
(1)所投稿件需是本人原創。如為多人合作作品,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并注明其他作者。因稿件著作權引發的糾紛,由作者自行負擔。
(2) 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字(如[1])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3)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
(4)注釋一律采用腳注,注碼用“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方式。注釋碼置于句 號、逗號、引號之后,不出現在頓號后,句中不出注。
(5)投稿須附第一作者簡歷和通訊作者簡歷(如有通訊作者的話),簡歷包括姓名、學位、學歷、職稱或職務,主要從事工作或研究方向,聯系電話或電子郵箱。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7)基金項目獲省、部級以上科學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和國家重點攻關項目的研究論文,請在篇首頁下方以“基金項目”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8)研究范圍:該雜志的研究范圍包括明清史、文化、藝術、文學、哲學、宗教、社會、經濟、政治、法律、科學技術等等。我們歡迎對以上學科領域的深入探討和思考。
(9)語言要求:該雜志接受的語言主要是中文、英文。請確保稿件的語言地道、用詞準確、表述清晰。
(10)參考文獻和注釋:如有引用其他學術文獻或研究成果,請在文中標注出處,并在文末提供參考文獻列表和注釋。請使用標準的引用格式,以確保學術嚴謹性。
《明清論叢》雜志是由故宮博物院;北京大學主管和故宮博物院;北京大學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1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明清論叢》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歷史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歷史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