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學研究·東北大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提倡言簡意賅,詳略得體。來稿務請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有關著作權、文字、標點符號和數字使用的法律和技術規范以及本刊的有關規定。
(2)題名:恰當、準確、簡明、清楚的反映論文全部重要信息,盡可能將表達核心內容的主題詞放在題名開頭,保證檢索的敏感性和特異性。慎用縮略語、特殊符號、疾病例數等。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
(3)引言在標題以下,不設標題的分段、分層:使用1)2)3)等、①②③等、abc等,在段首時應退2字起排。
(4)內部刊物、未發表資料、個人通信等一般不作為文獻引用,如有特殊情況確需引用時,可將其在正文相應處注明。
(5)論文如屬科研基金資助項目,應在稿件首頁地腳處注明“基金項目:××課題或項目 (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6)摘要不少于200字,內容要能含蓋論文的主要信息。應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且具有獨立性,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用引文。
(7)來稿請另頁附作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學位、工作單位、職稱、研究方向等簡介信息及詳細通信地址、E-mail和電話等聯系方式。
(8)圖、表應隨文給出,先見文字后見圖、表,圖要用計算機繪制,坐標軸和曲線粗細要合適,曲線要比坐標軸稍粗,坐標圖標目中的量和單位符號應齊全。文稿中表格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
(9)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加以補充、說明,一律采用“頁下注”的形式。注號用“①、②、③……”或 “(1)(2)(3)……”。
(10)作者如欲投他刊,務請事先與編輯部聯系,切勿一稿兩投。一旦發現一稿兩投將立即退稿,并刊登撤銷該論文及該論文系重復發表的聲明,且2年內拒絕發表以該文第一作者為作者的任何來稿。
《滿學研究·東北大學》雜志是由東北大學中國滿學研究院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滿族家譜與滿族姓氏研究、清代滿族契約研究、滿族傳統古村落調查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