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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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文章題名應簡潔、確切、真實反映文章的主題特色。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一般不用副標題)。
(5)來稿應當體現寧波市人民政府及所屬各部門的重要決策和工作成果,具有權威性、指導性和實用性。來稿內容應當具有全局性、綜合性、指導性和時效性,能客觀反映寧波市政府的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
(6)來稿應當按照規定的格式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兩種版本,電子版文件應當采用Word文檔格式,紙質版文件應當采用A4紙打印,字跡清晰。來稿應當自備稿件存儲介質(如U盤或光盤),并保證所提交稿件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7)稿件中文主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副題名前須有破折號并且不超過25個漢字。題名要簡明、確切,能夠表達文章的中心思想、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8)正文統一使用Word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9)來稿所涉及的課題如屬于基金資助項目,應于文題頁左下方加以注釋,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10)摘要置于中括號內(“[摘要]”),200字左右;摘要的內容須是論文基本觀點摘錄,防止寫成文章結構或作者思路的介紹。
《寧波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由寧波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半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人事與機構、發文目錄、政務大事、市政府辦公廳文件、政策解讀、部門文件、市政府文件、統計指標、總目錄、政府工作報告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