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主辦單位:內蒙古民族大學
國際刊號:1008-5149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15-1194/S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1988年
綜合影響因子:--
《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是一本雙月刊雜志,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旨在推動民族學、社會學、歷史學、文學等相關領域的學術研究與交流。該期刊自創刊以來,致力于發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尤其關注內蒙古及其周邊地區的民族、文化、社會及歷史研究,為學術界提供一個專業、權威的學術平臺。
雜志以促進民族地區的學術研究和文化交流為己任,推動學術成果的傳播和應用。期刊目標是成為民族學、社會學、歷史學及相關領域的重要學術交流平臺,特別是關注內蒙古地區的社會文化變遷、民族關系、歷史遺產等研究領域。在民族學、社會學及歷史學等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影響力。它不僅服務于內蒙古及周邊地區的學術界,也為全國范圍內的研究者提供了一個共享研究成果的平臺。通過發表相關領域的研究論文,期刊促進了學術界對民族問題及社會發展的關注與討論。
(1)為保證稿件評審客觀公正,保證本刊的質量,我刊采用匿名評審制度,正文僅列標題、文章全文和參考文獻,隱去所有與作者相關的信息。
(2)標題。不超過3級。分別以“一、(一)1.”表示。前兩級標題后面一般斷行,尾部不帶句號。第3級一般不斷行,加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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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參考文獻:應以近5年文獻為主,引用公開發行的新研究原著,勿引用譯文、文摘、內部資料及轉載文章,盡量不引用教科書。
(5)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6)摘要及關鍵詞:文中必須附中文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及結論4個部分內容,要求以第3人稱撰寫200-300字為宜,并附3-8個關鍵詞。有條件者,可將文題、作者、單位、摘要及關鍵詞譯成英文。
(7)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8)表格:應科學、明確、簡潔,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線表”,切忌圖、表和文字敘述的相互重復,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數應相同,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對照,標明參數的名稱、量和單位(以比值形式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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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民族大學學報是一本由內蒙古民族大學主辦的雙月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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