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國務院文件、法律、部門規章、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自治區政府文件、領導講話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治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雜志投稿要求
(1)采取隱名審稿方式選用來稿。稿件先由編輯部進行匿名處理,交由責任編輯進行初審,編輯委員會進行匿名復審。
(2)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3)標題序號按照“一”、“(一)”、“1”、“第一”或“首先”順序排列,一般不用“①”號。根據文章具體內容,序號可適當減少,但不可反順序使用。
(4)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5)作者與單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作者單位不超過3個。第一作者須附簡介,包括工作單位、地址、郵編、年齡、性別、民族、學歷、職稱、職務;其它作者附作者單位、地址和郵編。
(6)提供中文內容提要,提要篇幅為200—300 字。力求充分說明文章的核心、論證方法及研究價值,語言準確精煉。
(7)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
(8)主題范圍:涉及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政策、法規等相關內容。可以涉及寧夏回族自治區的經濟、社會、文化、法律等方面的發展與變化,以及探討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機制、政策制定過程等內容。請確保文章內容準確、客觀,并具有權威性。
(9)文字風格:簡明扼要、規范準確。請使用簡練的語言敘述問題或觀點,避免冗長的描述和過多的修辭。使用準確的術語和規范的語言,確保文章易于理解。
(10)語言要求:規范、準確。請使用規范的普通話撰寫文章,并避免使用方言、俚語或網絡語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雜志是由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管和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80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政治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治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