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文化藝術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篇名(題目)應簡明、具體、確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容,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規則,并控制在20個字以內。
(2)作者姓名用漢語拼音,姓和名的第1個字母大寫,復姓、雙名連寫,如馬林林Ma Linlin、歐陽靜萍Ouyang Jingping。
(3)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4)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5)盡量將結果和他人最新研究成果比較,以突出論文的主要貢獻和創新、獨到之處;突出文章的新意和價值,即:新理論、新技術、新領域、新進展、新認識、新建議、新評價、新方案、新工藝、新產品、新工具等。結論盡量從文章的“結論”中提取,并條理化。
(6)稿件寄出3個月后未收到采用通知者,請自行處理。來稿一律不退,請自留底稿。
(7)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 )、性別、職稱或學位、主要從事專業及郵箱等,在首頁以頁下注形式寫明。
(8)本刊有權對來稿做技術性刪改,如不同意刪改,請在來稿中注明。論文應遵守學術規范,內容表述清晰,語言流暢通達,邏輯嚴謹。
(9)注明本文的重要題注、論文的性質(什么基金資助項目或哪級管理的科研項目、××學位論文、獲××論文獎等)和作者簡介。
(10)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區域文化藝術研究》雜志是由四川文化藝術學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化教育與藝術管理、藝術史論與文化研究、文化振興與文化建設、音樂與舞蹈、美術與設計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