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學術價值:來稿應具有一定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能夠為讀者提供有益的學術信息和啟示。同時,來稿應符合該雜志的辦刊宗旨和定位,有助于推動中日兩國的學術交流和合作。
(2)研究領域:來稿應涉及日本語言、文學、文化、歷史、社會、經濟、教育等研究領域,具有明確的研究問題和研究對象,能夠為日本學研究提供新的視角和思考。
(3)論文質量:來稿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創新性,能夠反映日本學研究的最新成果和進展。論文應符合學術規范,遵守出版倫理,無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
(4)注釋是作者對標題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頁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相一致,一律用①、②……標注。
(5)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6)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7)作者向本刊郵寄稿件后,稿件在一個月內可能會被錄用,故在錄用期內請勿再外投其它期刊。請作者自留底稿,無論刊登與否,恕不退稿,文責自負。
(8)電子圖片:采用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應經過剪切后充分顯示關鍵部分。動態圖像分別按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文中則標記為“動態圖x”。
(9)引文標注采用文后注形式,采用[1][2][3]……的形式統一編碼。文獻征引請使用參考文獻標準格式。
(10)來稿如獲得有關政府部門或社會團體設立的研究基金或課題資助,務請列出基金名稱及編號。對項目論文本刊原則上優先刊發。
《日本學研究》雜志是由北京日本學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日本語言與教育、特別約稿、熱點問題、國別和區域、日本文學與文化、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