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石油化工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投稿時必須注明該文稿是否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的文稿,或已用其他語種發表過的文稿(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此三種情形不屬于一稿兩投。
(2)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
(3)正文內各級標題一般不超過15字,盡量不用或少用標點符號,采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編號采用三級標題頂格排序:如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1.1,1.2…,三級標題1.1.1,1.1.2…。
(4)以“參考文獻”(左頂格)作為標志,不分文獻類別不加編號,順序排列。中文參考文獻在前,按拼音順序排列;英文參考文獻在后,按字母順序排列。
(5)展示基金項目的研究結果,并對結果進行深入討論和分析。解釋結果的意義,與現有研究進行比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6)內容摘要:用精煉的語言提煉出文章的核心觀點和創新之處,不能寫成研究背景介紹。一般不超過400字,用楷體小4號字。
(7)作者是指對論文作出了實質性貢獻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組織)。作者署名次序原則上以貢獻大小決定排序,由論文全體署名作者在投稿前共同商定,投稿后原則上不得變更。
(8)投稿論文圖版切勿圖文混排。請按圖版在文中的出現順序分別編號(圖2……),以jpg文件格式保存,并將圖版編號標于文中相應位置;文末另請標明圖版序號和圖釋說明。
(9)注釋采用頁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請按著(作者)、著作(論文)題名、出版社(期刊名稱)、出版年(刊期)、頁碼的順序依次標注。
(10)來稿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明確,資料翔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文字表述規范、流暢,絕無抄襲的內容。
《山東石油化工學院學報》雜志是由山東石油化工學院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油氣地質與勘探、石油與天然氣工程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