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論評》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又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為讀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啟示。
(2)本刊審稿周期為3個月,請勿一稿多投。論文責任者屬實,署名作者的人數和順序由作者自定,注意保守國家機密無政治差錯,文責由作者自負。
(3)參考文獻:論著文章要求15條以上,主要引用近3~5年內的新文獻。按G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4)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字并與英文標題一致,文題經常用于檢索系統,盡可能不使用不常見或同行不熟悉的縮略語、符號和分子式。
(5)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6)作者姓名及單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以逗號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
(7)來稿應附3~8個關鍵詞。附200字左右的結構式摘要(理論研究不要寫成結構式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8)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9)稿件應涉及司法改革的各個方面,包括審判制度、檢察制度、律師制度、仲裁制度等,但需注重對當前熱點問題和司法實踐的探討。
(10)稿件應具有獨立性和原創性,不得抄襲或剽竊他人成果,同時要避免與已有研究成果重復。
《司法改革論評》雜志是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