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與社會治理》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應具有較高的理論和應用價值。論點正確,論據充分,條理分明,重點突出,文字精煉,數據可靠。不披露屬于技術保密范圍的成果和數據資料。
(2)題目應反映論文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醒目、恰當、簡明,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字數太長可以考慮用副標題。題目應準確得體、便于檢索、容易認讀、突出論文技術重點和創新之處,容易引發讀者閱讀興趣。
(3)正文:一律以Microsoft Word2003格式提供。正文采用5號宋體字,一律采用單倍行距。引文務請核實無誤,并注明出處。
(4)按GB/T 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在右上角。
(5)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6)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簡短、客觀而精煉的表達,無需補充解釋或評論(不出現“本文”“該文章”“簡述”“提出”“指出”“介紹”“討論”“概括”“進行探討、研究”等字眼)。
(7)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單位應標明全稱,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正文中不需重復表和(或)圖中的數據,但應對圖表的意義、特點和重大發現做必要的闡述,同時應有相應文字,如“見表1”、“如圖1 所示”等字樣指示圖表的位置。
(9)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10)來稿須遵守學術道德規范,一旦發現有一稿多投、抄襲、變造等不良行為,本刊五年內不予刊登其稿件。來稿不退,請自留底稿。
《社會工作與社會治理》雜志是由四川外國語大學國際法學與社會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社會治理、法治視域下的未成年人保護、網格化治理實踐、社會觀察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