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遷與史記論集》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提供原件并標明放大倍數。
(2)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3)內容涉及基金資助項目、專利項目或獲獎項目等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單位證明和項目證書的復印件。
(4)提供4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和3—5個關鍵詞。摘要應包括:論文所研究的主要問題、得出的基本結論、所使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及所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議等。
(5)作者署名:作者署名置于標題正下方。作者的工作單位應標明單位全稱,連同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的下方。
(6)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7)文章標題能簡明扼要地反映論文的最主要內容,且便于檢索,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加副標題,題名中的名詞術語應標準化。
(8)文章主題:文章應圍繞司馬遷和《史記》的研究展開,包括但不限于《史記》的創作背景、司馬遷的思想和文學風格、《史記》對后世影響等。我們鼓勵多樣化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獻考證、比較研究、詮釋解讀等。
(9)結構要求:文章應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摘要應簡短明了,關鍵詞標注清晰;正文內容分段,邏輯清晰,論述有力;參考文獻格式需遵循學術規范。
(10)原創性要求:請確保您的文章為原創作品,未在其他媒體或期刊上發表過。如有引用他人作品,請按照學術規范標注出處。
《司馬遷與史記論集》雜志是由陜西省司馬遷研究會主辦的期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簡報、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