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產業科學與磷氟工程》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應保證稿件內容的穩定性。稿件評審期間,除評審意見對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對稿件進行的修改。
(2)文章大標題不超過20字,要簡明、具體、可以概括全文,特別有必要的時候可以加副標題。
(3)文稿引文務須準確,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論文中引用文獻出現先后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外加方括號。
(4)參考文獻是論文中引用的觀點、數據和材料等內容的出處,用帶方括號的數字(如[1])按順序編碼標明,并與文末編碼對應。
(5)基金項目:基金項目類別(項目編號)。本刊對基金資助項目,省(部)級以上重大攻關項目和開放實驗室研究項目等優秀論文優先發表。
(6)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簡短、客觀而精煉的表達,無需補充解釋或評論(不出現“本文”“該文章”“簡述”“提出”“指出”“介紹”“討論”“概括”“進行探討、研究”等字眼)。
(7)作者署名:多位作者之間以逗號分隔;作者來自不同單位的,在作者名右上角注l,2…,單位分別標注,以分號隔開。并在作者單位名稱前標注1.2--工作單位、所在省市名、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文章中的圖表應具有典型性,盡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線表;圖要使用黑線圖,繪出的線條要光滑、流暢、粗細均勻;計量單位請以近期國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不得采用非法定計量單位。
(9)稿件的注釋是作者對標題和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地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一律用阿拉伯數字加圓圈標注:②……
(1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并結合本刊實際情況,凡接到本刊收稿回執后3個月內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則稿件仍在審閱中。作者如欲投它刊,應務必事先與編輯部聯系,否則將視為一稿多投,作退稿處理。
《生態產業科學與磷氟工程》雜志是由鄭州大學;中國磷復肥工業協會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新質生產力與產業態勢、研究開發與生態設計、簡評與要訊、磷及關聯產業技術創新、提質增效產品創制技術、磷氟產業耦合與高端材料創制、減污降碳協同與資源全元素高效利用、健康保育與環境修復、產業賦能與業態融合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