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聽理論與實踐》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注釋:凡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為注釋。用“①、②、③、④……”編號,置于正文之后。
(2)標題層次標題層次應簡明,題末不用標點符號。各層次序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不加標點,如“1”“2.1”“2.1.2”等。序號一律左頂格書寫。文內中間的層次排列可用、①等。
(3)本刊處理稿件以3個月為限,如逾期未接到采用通知,可自行處理。稿件及圖片不退,請自留底稿和底片。
(4)一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三級標題用1.2.3.等編號,四級標題用等編號。
(5)本刊的審稿周期為3-5個工作日,您的稿件可能還沒有完成審稿工作。
(6)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公關項目,應在首頁腳注中說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在投稿時上傳基金證書復印件。
(7)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等主語。考慮到我國讀者可參考中文原著資料,為節省篇幅,中文摘要可簡略些(200字左右),英文摘要則相對具體些(400個實詞左右)。
(8)作者稿件署名作者必須是合法著作權人,文責由作者自負。請將作者姓名在文題下依次列出。排列順序應在投稿時確定。作者單位、郵政編碼、所在省市、E-mail應在文章首頁上方標注。
(9)參考文獻應按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編號,并在文末按順序著錄。文獻作者3名以內全部列出,4名以上則列前3名,后加“等”;外文作者書寫時,姓前名后,名用縮寫,不加縮寫點。
(10)來稿要求包含論文的中英文題目、中英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作者姓名和中英文署名單位以及文章的中圖分類號、文獻標志碼。
《視聽理論與實踐》雜志是由山西傳媒學院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國際傳播、視聽觀察、本刊專稿、主題策劃·AIGC視野觀察、傳媒教育、文化傳播、創作手札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