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語言要求:投稿應使用規范的中文表達,并注重文章的準確性和邏輯性。避免過多使用行話、口頭語和方言。
(2)審稿流程: 編輯部將安排專家對投稿進行評審,并將評審結果通過郵件通知作者。
(3)稿件中插圖與表格無論何種種形式均應插在Word文檔中規范表達,圖表大小盡量不要超出本刊版心(170mm×230mm)。盡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圖表。
(4)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5)如果論文涉及的是有關基金項目的研究內容,頒注明基金或資助機構的名稱、項目編號,交稿時需附交項目批準工件復印件或電子文檔。
(6)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摘要采用第三人稱撰寫。英文摘要還應包括文題、文中所有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及郵政編碼,其后加列國名。
(7)編輯要求: 文字表達準確清晰,語言簡潔明了,避免使用行話、口頭語和方言。如有圖表插圖,請確保清晰可讀,圖表應有簡單明了的標題和標注。
(8)參考文獻: 如有引用他人觀點、數據和結論,請標明出處并列入參考文獻目錄。鼓勵引用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相關政策文件。
(9)內容要求: 文章內容應當準確、客觀,并能反映現實情況。結構條理清晰,主題鮮明。可包括引言、問題陳述、分析論證、數據支持、結論等部分。對政策解讀類文章要求準確解讀政策、深入剖析政策背景和影響。
(10)主題范圍: 歡迎投稿與汕頭市政府工作及相關領域有關的文章,如政策解讀、城市發展、經濟建設、社會穩定、民生改善等。文章可以是研究報告、評論、案例分析、政策建議等。
《汕頭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由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