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考古學會論文集》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審稿流程:收到稿件后,編輯部將進行初步評估,符合投稿要求的論文將進入匿名專家評審階段。編輯部將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綜合考慮論文的學術質量和原創性,作出最終的錄用決定。
(2)原創性要求:投稿的論文必須是作者獨立完成并具備原創性,未在其他期刊或會議上發表或同時投稿。
(3)主題范圍:征稿主題涵蓋山西省考古學及相關領域的研究,包括但不限于山西省歷史文化遺產的考古發現、山西地區的史前文化研究、山西省傳統建筑與文化的探討等。
(4)第一級標題居中,用中文數字一、二、三等編號;第二級標題左對齊,用中文數字(一)、(二)、
(5)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6)務必于稿件文題前注明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最后學位、當前職稱、專業方向、通信地址、聯系電話,E-mail,如為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亦請注明)。通信作者與第一作者簡介相同。
(7)摘要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不分段,不用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不出現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和縮略語。篇幅一般不超過300字。并附英文摘要。
(8)如果來稿系基金項目資助的論文,請在首頁論文題名后以“宰”符號標注,并鏈接至論文首頁地腳中表明基金項目的類別、名稱、項目編號。
(9)正文中例句排列采用(1)(2)(3)……的形式(起三回一)。正文中涉及公元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計數等,均使用阿拉伯數字。
(10)表應精選,應有中英文表序、表題;數學公式應正確無誤,推導過程嚴密,數據準確可靠,所采用的量、單位和符號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第一次出現的量、符號應給出物理意義。
《山西省考古學會論文集》雜志是由山西省考古學會;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簡報、研究報告、文獻綜述、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