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政法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政法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投稿要求
(1)編輯部對稿件進行匿名評審。審稿周期為3個月。逾期未接到用稿通知,可自行處理稿件。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編輯加工。
(2)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3)正文應條理清晰,層次分明。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4)參考文獻引用要科學、合理,特別是要尊重已在本刊發表過相關論文的作者的勞動,引用時應盡量考慮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獻引用量。
(5)來稿所關涉的立項課題及需要志謝的有關人員,應以題注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涉及的課題須注明課題名稱和項目編號。
(6)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以3-8個為宜,其間均用“;”隔開,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關鍵詞”三字不加任何括號,字體、字號為“黑體、五號”。
(7)文后附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研究方向,職務,職稱)及電話和E-mail。
(8)計量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100—3102軋93)量和單位》的規定正確使用其名稱和符號。
(9)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10)本刊刊登具有創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義的研究學術論文以及反映智能科學與技術領域近期發展狀況的文獻綜述。來稿應觀點明確,論據充分,數據可靠,層次分明,文理通順。
《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是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主管和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3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1673-968X,國內刊號CN為41-1313/D,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報》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在政法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政法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