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語言與文化·英文》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學理論與批評、區域與國別文化研究、翻譯理論與實踐、語言與語言學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化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化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外國語言與文化·英文》雜志投稿要求
(1)來稿應為“原創”“首發”,即尚未在公開出版物、互聯網上發表過的中文稿件;海外作者的優秀英文稿件譯文視同首發。
(2)稿件正文內各級標題按“一”“(一)”“1.”“(1)”的層次設置,其中“1.”以下(不包括“1.”)層次標題不單占行,與正文連排。
(3)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5)基金項目雜志往往要求投稿內容是原創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創新性。確保您的研究項目在某些方面具有新穎性、突破性或對現有問題提供了獨特的解決方案。
(6)摘要應包括論文涉及的目的、方法,主要結果和結論,一般在150-200字,摘要下面應提供3-8個關鍵詞,以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7)論文若多作者署名時必須排序,應注明每位作者的工作單位和郵政編碼。第一作者還須提供性別、出生年、學位、職稱、是否為研究生導師等方面的信息。通信作者應注明聯系電話及其電子信箱。
(8)數字的用法以GB/T15835-1995《關于出版物上數字用法規定》為準。凡是可以使用阿拉伯數字而且又很得體的地方,均應使用阿拉伯數字。
(9)注釋:是作者對文章某一內容或詞語的必要解釋或說明,其內容或詞語應以加圈數字的上標形式順序標出,注釋性文字按順序置于參考文獻之前。例:機聯網絡①。
(10)作者應確保作品著作權的合法性,作品內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編輯部有權對文稿進行修改、壓縮,作者若不同意,請在文末注明。
《外國語言與文化·英文》雜志是由湖南省教育廳主管和湖南師范大學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17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2096-4374,國內刊號CN為43-1537/H,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等。
在收錄方面,《外國語言與文化·英文》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萬方收錄(中)等,在文化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化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