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遺產保護與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請勿一稿多投!電子稿件發送后3個月內未收到本刊用稿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發表后,版權即屬于編輯部所有(包括上網的版權)。
(2)文中應擬出小標題,以(一)、(二)、為序,層次不宜過多。文首要有相關的交待與評析。
(3)引文標注采用腳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碼(①②③……)統一編碼,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頁重新編碼。請注意核對引文,確保出處無誤。
(4)參考文獻:作者年份制,正文中以(作者,年份)形式置于對應處;詳細內容采用文后注形式,中文在前、英文在后,以音序排序,具體著錄格式見附件。
(5)基金或課題項目:若要標注獲得基金或課題贊助的論文,應注明基金或課題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6)每篇論文應有200字左右的“摘要”,3-8個“關鍵詞”。摘要要求表達簡練,語義確切,結構嚴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用第三人稱編寫;應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
(7)來稿應提供作者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職務、職稱和工作單位、研究方向、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信箱等信息,并用單獨一頁紙打印,以便匿名審稿。
(8)圖表:論文中每幅圖表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題。說明性的文字應置于圖(表)下方注釋中,并在注釋中標明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
(9)注釋一般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文中序號用數字加圓括號、以上標格式標注。
(10)文稿應具有先進性、科學性、邏輯性和實用性。要求資料完整、可靠,觀點明確,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準確并經過統計學處理。
《文化遺產保護與研究》雜志是由陜西省文物保護研究院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物保護與修復、文化遺產研究、黃河文化遺產研究、石窟寺(石刻)保護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