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文》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2)質量要求:具有原創性、創新性、實踐性、推廣性。
(3)基本要求:文獻引用和說明性注釋均采用當頁腳注形式。腳注序號用①,②,③……標識,每頁單獨排序。
(4)標題層次:使用國際通用的阿拉伯數字分級連續編號的國際層次序號表示法,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相隔,末位數字不加點號,一般不宜超過4層。
(5)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戲文》雜志是由浙江省藝術研究所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本刊特稿、百家論壇、特別報道、紀念尹桂芳專輯、表導演藝術、明星之路、梨園春秋、藝苑風景線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