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湘潭大學
主辦單位:法治湖南與區域社會治理2011協同創新中心;湘潭大學法學院;湖南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個月內
創刊年份:2015年
綜合影響因子:0.07
《湘江青年法學》雜志創刊于(2015)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面向全國乃至國際范圍內的法學界同仁公開出版發行。作為一本專注于法學研究的青年學術期刊,湘江青年法學秉持著尊重學術獨立與理性批判的精神,倡導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研究路徑,旨在為廣大中青年法律工作者構建一個開放、包容且充滿活力的學術交流平臺。其選題廣泛,涵蓋了法學研究的多個重要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憲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等。鼓勵作者針對當前熱點問題展開深入討論,或是就某一具體法律議題提出獨到見解。
值得注意的是,湘江青年法學非常重視培養和支持年輕學者的成長與發展。它不僅為初入職場或正在攻讀學位的青年法律人才提供了展示自己研究成果的機會,而且通過舉辦各類學術活動、邀請知名專家擔任評審等方式,幫助他們建立起更為廣泛的學術聯系網絡。同時,該刊也十分注重國際視野下的法學交流與合作,積極引入海外優秀法律研究成果,并鼓勵本土學者參與到跨國界、跨文化的法律對話之中。隨著影響力的不斷擴大,它將繼續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努力成為引領未來法學研究潮流的先鋒力量之一。
(1)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2)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3)論文應列出全部作者的姓名、職稱、學歷、工作單位名稱及其所在省市名和郵政編碼,需注明電話、電子信箱、通信地址等有效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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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力求簡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不用縮略語和標點符號。英文文題不應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文題的含義應一致。
(6)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單位、外文字符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黑、白體,上、下角標必須區別明顯。
(7)稿件須提供詳細準確的參考文獻信息,包括作者姓名、著作名、出版地、出版單位、出版年,文章名、期刊名及出版時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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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來稿若是各級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成果、獲獎成果的論文,請在首頁下方或文后標明。基金項目應注明項目編號。
(10)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湘江青年法學是一本由法治湖南與區域社會治理2011協同創新中心;湘潭大學法學院;湖南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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