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學學報·藏文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范圍:征稿范圍涵蓋各個領域的藏文學術研究成果和理論探討,包括但不限于文學、語言學、歷史、哲學、宗教研究、社會科學等。
(2)文章要求:投稿文章應具備一定的學術價值和原創性,對藏文學術研究領域有一定的貢獻。文章結構清晰,邏輯嚴密,語言準確、規范,符合學術寫作要求。
(3)引用格式:文章中的引用部分需標注準確的出處,參考文獻格式需符合學術規范。
(4)期刊要求稿件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嚴禁學術腐敗,嚴格學術不端檢測。一旦發現稿件存在抄襲、剽竊、造假、不當署名、一稿多投等問題,將立即作出退稿或撤稿處理。
(5)參考文獻是作者撰寫論著時所引用的已公開發表的文獻書目,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中用序號標出,詳細引文情況按順序排列文尾。
(6)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別。
(7)引征注釋以頁下腳注形式連續編排,翻譯文章中,譯者需要對專有名詞進行解釋說明,并以【*譯注】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如譯者對原文內容進行實質性補充論述或舉出相反例證的,應以【*譯按】的方式在腳注中表明。
(8)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9)摘要以提供文章內容的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和補充解釋,簡明、確切地記述文章重要內容,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能夠脫離全文閱讀而不影響理解。
(10)基金項目:論文所涉及的課題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具體格式:“基金項目:批準年份+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西藏大學學報·藏文版》雜志是由西藏大學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高原生態、藏醫藏藥開發、藏文信息處理、西部大開發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