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府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請尊重學術規范,勿一稿二投。本刊實行匿名評審和三審定稿制度,審稿周期大約3個月,作者可隨時致電咨詢。
(2)參考文獻按照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以方括號[1]、 [2]、 [3]連續編碼,統一置于文章末尾。在文中標注時,如果位于句尾,則需要放在句號里面。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層次不宜過多,層次序號為一、(一)、1、(1)等,或者采用1、1.1、1.1.1等,層次少時可依次選序號。
(4)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要詳細注明節略原文。
(5)作者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或職稱、主要研究方向、通信地址、電子郵箱等,以上信息需以腳注形式標注于文稿首頁。同時可在稿件尾部留下作者身份證號和手機號碼。
(6)研究領域:本雜志主要征集有關樂府詩、樂府文化、樂府音樂等方面的學術論文,涉及古代音樂、文學、歷史等領域。來稿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性和研究價值,能夠豐富和推進樂府學研究。
(7)學術質量:來稿應具有嚴謹的學術態度和扎實的學術規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術道德規范。論文應具備較高的創新性、學術性和實用性,能夠為樂府學研究領域帶來新的思考和研究視角。
(8)語言表達:來稿應具有準確、流暢、嚴謹的語言表達風格,避免使用生僻詞匯和過于專業的術語。同時,來稿應符合英語語法和表達習慣,提高論文的可讀性和易讀性。
(9)文章結構:來稿應具有清晰的研究思路和合理的文章結構,包括引言、正文和結論部分。正文部分應注重論證的嚴密性和邏輯性,合理引用文獻資料,標注參考文獻。
(10)編輯部收到來稿后進行登記編號,并送專家評審和主編審定,并在3個月內答復作者是否錄用。如在3個月后未得到編輯部消息,可查詢,如作者未取得錄用通知可改投它刊或自行處理。
《樂府學》雜志是由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文學研究、文獻研究、音樂研究、名篇解讀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