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史與藝術哲學》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重置時間:藝術、技術與當代的未來專題、藝術史研究專題、特稿與書評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藝術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藝術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藝術史與藝術哲學》雜志投稿要求
(1)稿件應具原創性、科學性、應用性和實用性,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邏輯嚴謹、文字通順,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
(2)文章題名要求簡明、具體、新穎,中文題名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并有英文翻譯。
(3)正文統一使用Word文檔、通欄、宋體、五號字著錄。正文內出現的阿拉伯數字、英文(及其它西方文字)與英文參考文獻,全部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中文字與字之間、字與標點之間不空格。
(4)參考文獻必須以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5年公開文獻為限,按引用先后順序排于文末,用小方括號將序號標在引用處右上角處。
(5)如論文為科研基金項目成果,則應在“作者簡介”后的下一行,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6)摘要300字左右,應簡明、確切地表達論文的重要內容,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要具體、詳細,不能空泛而談。
(7)作者簡介在稿件首頁地腳。順序列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籍貫,工作單位及職務,職稱,學位,學術簡歷及研究方向。
(8)文中圖、表隨文出現,各圖形符合制圖規范,照片應反差要大、層次分明、無折痕、無污跡。文稿中的物理量和計量單位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
(9)注釋是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表示(如①、②),并按順序列于當頁地腳。
(10)文稿的著作權屬于作者,作者須保證文稿為原創作品,必須是未在任何公開發行的正式出版物上發表過的、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著作權、署名爭議的文稿。
《藝術史與藝術哲學》雜志是由復旦大學哲學學院藝術研究中心主管和復旦大學哲學學院藝術研究中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20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藝術史與藝術哲學》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藝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藝術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