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漢籍研究集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章格式一般要包括:題目、作者、單位及正文;文后將文章的創新點和閃光點列條總結,建議200字符以內。
(2)項目背景和目標:在文章中清晰地介紹基金項目的背景和目標。說明該項目所屬的研究領域以及解決的具體問題。
(3)本刊原則上只收原創類稿件,來稿請勿一稿多投,已在國外刊物上發表或者準備發表的文章需如實告知,本刊將酌情刊登。
(4)所引用參考文獻以“[阿拉伯數字]”的上標形式按序標注,篇幅一般控制在300~600字。
(5)注釋要完整規范,至少包括作者(編者)、譯者、文獻題目、出版單位、出版時間(及雜志出版期號)、所引內容頁碼等信息;外文注釋從其原有體例;引文出自互聯網的,請注明題名、詳細網址及訪問時間。
(6)正文一級標題為宋體,四號,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級標題為宋體,小四,加粗,兩端對齊,首行縮進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級標題按正文內容排版,僅加粗,不單獨成行。
(7)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8)文內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3級,一律用“1”“1.1”“1.2”“1.1.1”“1.1.2”等標識,均頂格寫。
(9)插圖盡量簡潔,反映論文所必需的內容,避免相互重復或與正文重復。一般不超過6~8幅,具體視篇幅和內容而定。
(10)來稿應注重學術性、前沿性和原創性,不得侵犯他人或者其他機構的權益。對有重要學術創新的來稿,本刊將優先發表。
《域外漢籍研究集刊》雜志是由南京大學文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3個月。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東亞使節與東亞文化交流研究、東亞漢籍交流研究、東亞漢文學研究、東亞漢文小説研究、日本寫本研究、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