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教育與創作》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文題應簡單明確,能反映和概括研究主要內容和特色,切忌過于籠統。
(2)作者簡介:依次為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籍貫、職稱、學位。作者簡介以腳注形式標注于文章首頁頁腳。
(3)來稿文責自負,依照的有關規定,編輯部保留對來稿作文字修改、刪節的權利,不同意改動者務請注明。
(4)稿件須有“摘要”(中、英文),用以準確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包括研究的問題、研究目的以及論點、論據和結論,字數一般控制在 300 字以內。
(5)作者如對文章題名、責任者、基金項目(名稱和編號)需做必要的解釋或說明,請在當頁用腳注表示;對于文章特定內容的解釋說明,請用“注釋”方式置于文后,序號用帶“[]”的阿拉伯數字表示,連續編號。
音樂教育與創作雜志發文分析
音樂教育與創作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湖南師范大學 | 232 | 音樂;教學;教育;藝術;樂教 |
湖南涉外經濟學院 | 75 | 音樂;教學;教育;樂教;鋼琴 |
中國音樂家協會 | 67 | 音樂;教育;歌曲;審美;樂教 |
湖南省文聯 | 52 | 音樂;歌詞;歌曲;藝術;音樂教育 |
長沙師范學院 | 45 | 音樂;教育;樂教;音樂教育;教學 |
中南大學 | 38 | 音樂;藝術;文化;教學;樂教 |
新鄉日報社 | 36 | 音樂;歌詞;音樂教育;教育;樂教 |
湖北省黃梅縣教育局 | 29 | 音樂;音樂教育;教育;樂教;歌詞 |
仙桃市文化局 | 27 | 音樂;歌詞;音樂教育;教育;樂教 |
長沙學院 | 22 | 音樂;文化;高校;教育;課程 |
《音樂教育與創作》雜志是由湖南省音樂家協會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講臺、園地、講臺、論壇、三湘樂壇、論壇、園地、三湘樂壇、樂壇人物、園地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