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教育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應符合欄目要求,要求原創,并體現求實、創新、嚴謹、規范的學風和文風,力求觀點鮮明,論據可靠,數據精準,文字練達,具有前瞻性、實用性。
(2)正文層次標題采用三級標題(引言不編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如1、1.1、1.1.1、(1)、(2)、(3)……
(3)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頂格。
(4)參考文獻應為在文中確切引用的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文章、學位論文、報告、報紙文章、國家(國際)標準、專利、電子文獻等,接正中引用的先后順序編號,且應在正中相應的地方標示。
(5)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6)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7)作者署名項:高校等大單位注明院系等二級單位,第一作者與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單位的,分別標注。后列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或直轄城市的,還須標出省份)和郵編。
(8)文中插圖請用描圖紙黑墨繪制或由計算機打出,插圖要清楚,線條均勻,要有圖題;表格用三線表,要有表題;圖、表要有中英文對照的圖題和表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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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與教育研究》雜志是由新疆師范大學;新疆教育出版社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本期特稿、特殊教育普惠發展專題、外語教育、國際中文教育、教育教學專題、業界書訊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