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與文化論叢》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選題要新,與時俱進。突出前沿問題、難點問題、熱點問題、重點問題,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化現實針對性。
(2)中文題名一般以20 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盡量不使用縮略語。
(3)正文一級標題為宋體,四號,加粗,居中,段前段后0行,固定值18磅。正文二級標題為宋體,小四,加粗,兩端對齊,首行縮進2字符,固定值18磅。正文三級標題按正文內容排版,僅加粗,不單獨成行。
(4)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英文參考文獻中的書名用斜體。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6)摘要應簡明確切,提供論文內容梗概,表達文章中有創新意義的內容,體現結論,不需評論,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
(7)來稿請注明作者、單位、職稱或職務、聯系方式及郵寄地址,合著稿件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確定先后次序。
(8)表格應插入正文合適處,表頂寫明表序和表名。圖和表與正文一起編頁。圖稿應清晰。多名作者聯合署名次序以編輯部收到的原稿為準。
(9)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10)凡經本刊采用的稿件,即視為作者同意授權本刊對其圖文作品行使網絡傳播、圖書出版等再使用權利。如不同意此項約定,請來稿時注明。
《語言與文化論叢》雜志是由陜西師范大學語言資源開發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本輯特刊、方言與文獻、中外學術交流、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