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文責自負,稿件內容不得抄襲或重復發表,作者自留備份稿,恕不退稿。本編輯部對來稿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性修改。
(2)論文題目和各級標題應簡潔、準確,20個字以內為宜;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詞及代號;不用“試論”“淺談”等表謙詞語;論文英文題目須與中文題目含義一致。
(3)文章正文全部采用宋體五號字。全文行距固定值17磅。論文中的所有字母和數字均采用TimesNewRoman字體。文章內有插圖的,請提供原圖。
(4)參考文獻:按GB/T7714-2015《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5)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6)摘要不應簡單地重復題名中已出現過的信息,不需要背景或知識性的介紹,不要把引言和結論中敘述性的內容,以及學科領域內常識性的內容寫入摘要,也不要有自我評價的語句。
(7)來稿須提供摘要;關鍵詞;作者姓名、工作單位、以及通信地址(郵編)及聯系電話、傳真、E-mail等資料。
(8)結果要真實、準確地表達研究所獲得的數據。所有數據必須經過統計學處理。表達形式可用文字、圖和表,但三者內容不能重復。不要引證他人資料,不展開論證。
(9)注明本文的重要題注、論文的性質(什么基金資助項目或哪級管理的科研項目、××學位論文、獲××論文獎等)和作者簡介。
(10)反對抄襲他人作品,凡因抄襲引起著作權糾紛,本刊不負任何連帶責任。投稿后3個月仍未收到編輯部的處理意見者,作者可對稿件作另行處理。
《住房公積金研究》雜志是由山西經濟出版社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各地動態、管理方略、經驗推介、中心發展、服務創新、住房保障、文化建設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