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治理評論》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題名要求以準確、簡明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特定內容。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必使用具有主、謂、賓結構的完整語句,最好不使用標點符號。
(2)來稿一經采用,因人力所限一般不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文稿署名自便,但來稿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單位、職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及電話,以便聯系。
(3)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4)正文中的圖或表分別按圖1、圖2、圖3、……或表1、表2、表3、……順序編排,圖的標題位于圖的下方,表的標題位于表的上方,并注明數據和資料來源。如有補充說明,應以“注:”的形式進行說明。
(5)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6)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則同上。
(7)本刊稿件嚴格執行“三審”制,聘請同行專家進行客觀的評審,并根據審稿意見公平、公正地處理稿件。編輯部收到稿件一般在3個月內通知作者稿件處理結果。
(8)摘要與關鍵詞論著類稿件要寫出100~200字的結構式摘要(由“目的、方法、結果、結論”四部分構成),其他類稿件要編寫50~100字的指示性摘要。
(9)參考文獻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所列參考文獻在20條左右,以國內外近5年發表的雜志參考文獻為主。
(10)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政府治理評論》雜志是由貴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基層治理與公共服務專題、大生態與綠色治理專題、社會保障專題、書評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