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供銷商情.村官》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論點新穎,論證充分,結論可靠;條理分明,行文簡練,用字規范。來稿文責自負,但本刊有修改權,如不同意修改,請在稿件上注明。
(2)文題應以新穎獨特的邏輯文字組合準確地反映研究工作的內容實質和特點,文題要求簡潔而信息量豐富。
(3)引文標注采用腳注形式,用阿拉伯圈碼(①②③……)統一編碼,編碼置于引文右上角,每頁重新編碼。請注意核對引文,確保出處無誤。
(4)在正文中用上角標標注參考文獻批示序號,與文末的參考文獻序號(方括號[1],[2],…)相對應。
(5)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6)所有論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關鍵詞,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分目的、方法、結果及結論四部分,完整準確概括文章的實質性內容,以25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一般3~6個。
(7)來稿最后需標明作者(編者,譯者)的真實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籍貫、工作(學習)單位、職務(職稱)、主要研究方向、詳細地址、郵編以及聯系電話(手機號碼,以方便快遞公司投遞樣刊),未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的,一律不予采用。
(8)稿件中所用名詞術語、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漢語拼音均應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使用。計量單位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計量單位應使用字母符號而非中文符號。
(9)全文注釋采用當頁腳注模式,用規范的中文或外文標點符號。編碼用①、②、③……之類排序,每頁重新編碼。
(10)要求文章為原創首發,請勿一稿多投。為保證質量,本刊對所有來稿送交相關專家、編委審閱,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客觀”的審稿原則,實行“三審三?!敝贫?。
《中國供銷商情.村官》雜志是由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信息中心主辦的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特稿、村寨大觀、人物廣場_封面人物、人物廣場、村官茶樓、市縣決策、致富故事、法制故事、風土鄉情、農資報告、放眼天下、讀者來信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