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特區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凡向本出版物投稿的稿件,即視作作者同意獨家授權出版其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紙質圖書出版權、電子版信息網絡傳播權、無線增值業務權等權利。
(2)參考文獻應為公開出版物。引用文獻須按引用的先后,在正文中有關處用[1],[2]…標明,序號與全文末的參考文獻必須一致。
(3)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一般字數不超過25字。
(4)文中注釋一律采用腳注(即頁下注)。說明性文字與引用刊物信息均作為頁下注。每頁重新編號,編號形式為Word自動生成的數字加圈,注碼樣式為:①②③④⑤等。
(5)來稿請在末頁附上第一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籍貫、性別、民族、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電話、電子信箱)以及工作單位、詳細通信地址、郵政編碼。
(6)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7)稿件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性和研究價值,聚焦經濟特區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總結經濟特區發展的經驗教訓,提出有深度、有創新、有實用性的政策建議和研究結論。
(8)稿件應遵守學術規范,引用規范,不得抄襲、剽竊他人成果。所有引用的文獻資料應注明出處,并嚴格按照參考文獻格式進行排版。
(9)稿件應文字簡練、準確、流暢,語言簡明扼要,條理清晰。對于學術性較強的文章,可以適當使用專業術語和縮寫,但應避免使用過多的晦澀難懂的詞匯和語句。
(10)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又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對于經濟特區實踐的案例分析,應深入淺出,具有可操作性。
《中國經濟特區研究》雜志是由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深圳大學中國經濟特區研究中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經濟特區創新發展研究、經濟特區發展范式研究、“一帶一路”的區域合作研究、灣區發展研究、動態與評述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