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口語傳播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由本刊編輯部初審,并邀請相關專家擔任論文審讀人;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適當修改,有關意見將反饋作者;審稿期三個月,作者可隨時郵件咨詢,三個月內未接到用稿意見,可自行處理。
(2)標題。不超過3級。分別以“一、(一)1.”表示。前兩級標題后面一般斷行,尾部不帶句號。第3級一般不斷行,加句號。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4)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編號,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標注并集中排列在注釋后。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6)一般每篇文章可選3-5個關鍵詞,用全稱。關鍵詞為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的術語,多個關鍵詞之間以“;”隔開。
(7)作者簡介請寫明作者姓名、職稱、研究方向、工作單位、職稱和詳細聯系信息,包括通訊地址、郵編、電話號碼、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
(8)圖表應當是正文內容的補充,而非重復。圖表應有圖題和表題,圖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縮寫及符號應在注釋中詮釋。
(9)注釋一律采用腳注。腳注用小五宋體,包括文獻作者、文獻題名、出版社及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起止頁碼,用帶圓圈的阿拉伯數字序號標注,每頁單獨編號。
(10)來稿應具有一定的學術水平。來稿要求選題新穎、觀點明確,資料翔實、可靠,論證嚴密、科學,文字表述規范、流暢,絕無抄襲的內容。
《中國口語傳播研究》雜志是由華東師范大學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專題策劃丨話語創新:口語傳播與媒體變革、口語傳播前沿話題研究、行業口語傳播現狀與發展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