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儒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主題相關:所有投稿必須與人權領域相關。可以是對中國人權狀況的獨立研究、社會問題的人權視角分析、實踐經驗與案例研究、人權法律政策的研究,或者其他與人權保護和促進相關的議題。
(2)學術性和創新性:投稿應具備一定的學術性和創新性,包括獨到的觀點和深度的研究。雜志鼓勵原創性的研究成果,推崇對前沿問題的深入探討和批判性分析。
(3)參考文獻和引用:所有引用、參考文獻和數據必須明確注明出處,并按照雜志規定的引文格式進行標注和排版。
(4)語言規范:投稿應使用準確、規范的中文表達,避免拼寫錯誤和語法錯誤。對于非母語人士的投稿,建議進行專業語言潤色或審核,以保證文章的語言質量。
(5)來稿或其主要內容必須未在任何其他公開出版物發表過,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中文以外的其他語言的翻譯稿需同時提交附原文,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譯書面授權許可,文責自負。
(6)按照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有關規定,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引用的參考文獻請在正文中用方括號和阿拉伯數字按順序標在引用處。
(7)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要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選定關鍵詞等所遵循的原則,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字。
(8)本刊注釋均采用腳注形式,文末不列參考文獻。注釋序號采用1,2,3……;同一文獻被反復引用者,從第二次引注開始可標為“同注某某”。
(9)作者信息應當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工作單位要求規范、統一、穩定,寫出一、二級單位)、城市名和郵政編碼,以及作者姓名、工作單位、城市名的英文翻譯。另應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信箱、聯系電話、傳真等。
(10)摘要應包括論文涉及的目的、方法,主要結果和結論,一般在150-200字,摘要下面應提供3-8個關鍵詞,以概括文章的主要內容。
《中國儒學》雜志是由中華孔子學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現代儒學的展開、早期儒學研究、宋明儒學、儒家倫理、儒學縱橫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