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法年刊》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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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參考文獻列在文末,以中括號編碼,按照文中引文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不單獨分中外文。同一文獻只出現一次。禁止將一部參考文獻標注多個序列號。英文參考文獻中的書名用斜體。
(3)來稿子標題的層級序號。標題層次不宜太多,建議文內標題層次為四級:一、(一)、1.、(1)。
(4)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5)提供作者簡介: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工作單位(寫到二級學院)、職稱或職務、主要研究方向或學科特長或從事何種專業技術工作、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聯系電話。
(6)來稿應附3~8個關鍵詞。附200字左右的結構式摘要(理論研究不要寫成結構式摘要),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
(7)獲基金資助的論文,應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基金項目編號,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獲多項基金資助的應依次列出。
(8)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序號從引言開始編。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數字分級編號法,一般用一、(一),1,(1)。
(9)主題明確:稿件應圍繞商法領域的相關議題進行探討,主題明確、具體,具有學術價值和現實意義。
(10)研究深度:稿件應具備一定深度的研究內容,能夠對所選主題進行深入剖析和探討,展現作者的獨到見解和思考。
《中國商法年刊》雜志是由中國法學會商法學研究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