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詩歌研究動態》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評、綜述、會議紀要與綜述、專題研究、吟誦專題、論文索引與摘要、學人志、詩歌中心研究動態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中國詩歌研究動態》雜志投稿要求
(1)論文作者保證該論文沒有一稿多投。若編輯部發現論文作者將該論文一稿多投,編輯部有權追補論文作者由此給編輯部造成的損失。
(2)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3)文中各級標題一律按國家標準采用以下形式。一級標題形如一、二、三……排序; 二級標題形如(一)、(二)、(三)……排序; 三級標題形如1. 2. 3 ……排序。引言不排序號。
(4)行文中的注釋可使用腳注,注釋應是對正文的附加解釋或者補充說明,每頁連續編號,腳注符號用①②……,如果參考文獻中已經有完備信息的,可采用文中簡注,注釋內容置于( )內。
(5)請提供作者姓名、性別、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詳細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及聯系電話。在校學生提供所在學校、院系、年級等信息。
(6)摘要應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用報道語式,不出現評價性詞語,不用序號,不分段。
(7)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8)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9)語言規范:稿件應使用規范、流暢的語言表達,避免使用過于口語化或帶有主觀色彩的表述方式。同時,應注重文字的簡潔明了,提高可讀性。
(10)格式規范:稿件應按照《中國詩歌研究動態》雜志的格式要求進行排版和編輯,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等部分。
《中國詩歌研究動態》雜志是由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主管和首都師范大學中國詩歌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2005年,該雜志級別為部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中國詩歌研究動態》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