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烏魯木齊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引文和注釋格式,采用頁下注,引文務請仔細核對原文,引用著作依次注出作者、論著名稱、出版社和出版年、頁碼。引用論文依次注出作者、論文題目、刊名、出版年和期或號。
(2)論文為課題項目者,須在標題末尾處標注*(上標),并與當頁末尾*鏈接,*后寫明:本文系某年度某立項單位課題(課題編號:)階段性成果。
(3)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4)參考文獻附于文末,為近5年內作者閱讀過的主要文獻,由作者對照原文核實,依文中出現先后為序,并在文中引用處右上角標以帶方括號的數字。
(5)文中圖、表隨文出現,各圖形符合制圖規范,照片應反差要大、層次分明、無折痕、無污跡。文稿中的物理量和計量單位應符合國家規范標準。
(6)署名應限于參加研究工作并可解答論文有關問題者,所有作者均須注明所在單位、城市及郵編(中英文均須全稱)。
(7)稿件若屬科學基金資助或國家攻關項目或獲科技成果獎者,請在稿件首頁頁腳內寫明項目名稱及其編號并附相關項目文件。
(8)注釋采用腳注,每頁重新編號,著作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書名、卷冊、出版者、出版年份、頁碼,期刊的注釋內容依次為:作者、文章名、期刊名、年份、期數。
(9)引言章節編號為0,一級標題按123等順序編號,二級標題使用1.1、1.2、1.3等,三級標題使用1.1.1、1.1.2、1.1.3等,一律左頂格。
(10)中文摘要為150-300字。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目的、方法、實驗結果和結論;綜述性、評論性文章可寫指示性摘要。摘要中不應出現“本文、我們、作者”之類的詞語。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黨校學報雜志發文分析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黨校學報主要機構發文分析
機構名稱 | 發文量 | 主要研究主題 |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 | 549 | 主義;黨校;烏魯木齊;社會主義;干部 |
烏魯木齊市委 | 29 | 主體班;市委;黨校;市委黨校;干部 |
新疆大學 | 21 | 文化;民族;政治;中介;企業 |
中共中央黨校 | 20 | 中國共產黨;主義;共產黨;國共;政治 |
新疆師范大學 | 17 | 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政治;社會 |
中共阿克蘇地委黨校 | 17 | 農村;群眾;群眾工作;文化;經濟發展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 15 | 兵團;政治;政治工作;中華民族;生產建設兵團 |
新疆農業大學 | 13 | 黨組;黨組織;油氣資源型城市;宅基;宅基地 |
中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委黨校 | 13 | 黨組;黨組織;群眾;宗教;黨組織建設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校 | 11 | 外資;外資利用;銀行;銀行發展;銀行業 |
《中共烏魯木齊市委黨校學報》雜志是由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員會黨校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區域經濟研究、決策參考、黨建研究、理論探討、鄉村振興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