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老學》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要求文章為原創(chuàng)首發(fā),請勿一稿多投。為保證質量,本刊對所有來稿送交相關專家、編委審閱,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客觀”的審稿原則,實行“三審三校”制度。
(2)文稿中的小標題請依次使用:一、二、三、……;(一)(二)(三)……;1.2.3.……;(1)(2)(3)……;①②③……。
(3)引文超過150 字換行另起;上下各空一行;第一行縮進4 格,以下各行縮進2 格。夾注置于最后一個標點符號之后。引詩超過8 行換行另起,規(guī)則同上。
(4)參考文獻在引文末尾用方括號加序號注明,按順序全文排序,序號同文末的列表序號一致。
(5)獲得基金或課題項目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項目名稱,若有項目編號,則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6)稿件請附200—300 字的中英文內容提要,內容提要簡要概述所研究的問題與觀點、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主要結論。
(7)提供作者簡介:姓名、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工作單位(寫到二級學院)、職稱或職務、主要研究方向或學科特長或從事何種專業(yè)技術工作、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聯(lián)系電話。
(8)圖表注于文中相應位置,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連續(xù)編碼。全文只有1幅圖時圖序寫作附圖,只有1個表時表序寫作附表。
(9)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wǎng)目的阿拉伯數(shù)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10)來稿文責自負。根據(jù)《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jié),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中華老學》雜志是由華夏老學研究會;四川大學老子研究院;廈門大學道學傳播與研究中心;道德經(jīng)文化國際交流促進會;宜春市崇道宮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特稿、《道德經(jīng)》章句研究、《道德經(jīng)》文本校勘、《道德經(jīng)》與儒道釋關系研究、《道德經(jīng)》的哲學思想、海外老學研究、《道德經(jīng)》現(xiàn)代應用價值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