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清華大學經學研究中心
主辦單位:清華大學經學研究中心
國際刊號:--
復合影響因子:--
全年訂價:¥ 276.00
國內刊號:--
審稿周期:1-3個月
創刊年份:2005年
綜合影響因子:--
《中國經學》雜志創刊于2005年,創刊以來,辦刊質量和水平不斷提高,雜志始終秉持著緊跟學術前沿、緊貼讀者的原則,堅持指導性與實用性相結合。作為國內經學研究的權威期刊,不僅承載著傳承與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使命,還特別注重對年輕學者的培養,為他們提供了一個展示研究成果、交流學術思想的寶貴平臺。這一舉措不僅為經學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也推動了經學研究的不斷深入和發展。
在年輕學者的培養方面,雜志展現出了其獨特的眼光與遠見。雜志通過設立“青年學者論壇”、“新銳觀點”等欄目,專門邀請并發表年輕學者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這些欄目不僅為年輕學者提供了一個展示自己才華與學術見解的舞臺,也讓他們有機會與經學界的資深學者進行面對面的交流與切磋。這種交流不僅有助于年輕學者拓寬學術視野、提升研究水平,也促進了經學研究領域的代際傳承與學術創新。
同時,雜志還通過組織學術會議、學術講座等活動,為年輕學者提供了更多的學習機會與交流平臺。在這些活動中,年輕學者不僅可以聆聽資深學者的學術報告與講座,還可以與他們進行深入的交流與探討。這種面對面的交流不僅有助于年輕學者深入了解經學研究的最新動態與前沿趨勢,也讓他們有機會從資深學者那里汲取學術智慧與人生經驗。
(1)正文部分小標題一般單獨占一行;段首小標題,前空兩格,后空一格。層次編碼依次使用一、二、三…;1.2.3.…;1)、2)…。也可使用1.1、1.2、1.3…的格式。
(2)若兩個注釋編號次第緊連,但引注的同一文獻不在同一頁碼,則使用“同上注,第XX頁”。
(3)稿件需題文相符,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簡明、符合學術引用規范。
(4)摘要一般不用圖表、化學結構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字數以200字左右為宜.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符,其書寫要符合科技英語的語法規范,采用間行打印。
(5)題目:要求簡潔、精煉,能夠完整、準確地概括全文內容,并能反映文章的特定內容。不宜以阿拉伯數字開頭,字數不宜超過2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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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圖表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圖1,圖2;表1,表2,圖和表應有簡短確切的題名,圖號圖名應置于圖下,表號表名置于表上。
(8)參考文獻時應在括號內按姓名、年份的順序注明該文獻,如(科斯,1946)。如同一年份中有一個以上文獻,可在年份后加a、b、c…如正文中已有作者名字,括號內可以僅注明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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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學是一本由清華大學經學研究中心主辦的半年刊,期刊級別為CSSCI南大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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