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文學》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文壇銳評、嵩山文論、絲路文景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中原文學》雜志投稿要求
(1)編輯部對擬用稿件將在收到來稿后一個月內向作者發出稿件錄用通知,作者逾期未收到通知,可自行處理。編輯部對來稿有修改權,不同意修改的稿件請在來稿中聲明。
(2)文章題目一般不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添加副標題),文內標題或小節的層次序號依次是:一、二、三……;(一)、(二)、(三)……;1.、2.、3……;(1)、(2)、(3)……
(3)正文中標題編排格式為:二級標題用“一”或“一、……”(居中、宋體四號);三級標題用“(一)”(首行縮進兩格、宋體五號加粗);四級標題用“1.……”(宋體五號)。
(4)參考文獻為直接引用他人研究成果的說明。文中序號應按順序排列,并與文末參考文獻的序號對應,在文中標明如[1]、[2]、[3]。如同一參考文獻在文中重復引用,則文中[1][2][3]順序不變,文末標明。
(5)如論文屬于某科研課題或基金項目,在首頁地腳處寫出項目名稱及編號;在首頁地腳處寫清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性別、職稱。
(6)摘要應具有獨立性,應該是可以被引用的完整短文;先寫什么,后寫什么,應有邏輯順序;句子之間要上下連貫,互相呼應;句型應力求簡單,少用或不用長句。
(7)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包括作者真實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所屬機構、職稱學位、研究方向,同時請提供通信地址、電話、電子郵箱地址,以便聯絡。
(8)表格:應科學、明確、簡潔,具有自明性;采用“三線表”,切忌圖、表和文字敘述的相互重復,同一物理量的有效位數應相同,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表序、表名采用中英文對照,標明參數的名稱、量和單位(以比值形式表達)。
(9)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明。篇名、作者注置于當頁地腳;對文內有關特定內容的注釋可夾在文內(加圓括號),也可排在當頁地腳或文末。
(10)來稿應具創新性、科學性、真實性和準確性。主題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書寫工整。來稿一般三個月內沒收到回復,作者可自行處理。
《中原文學》雜志是由河南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和河南省作家協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2年,國內外公開發行,國際刊號ISSN為2097-3942,國內刊號CN為41-1470/I,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優秀期刊遴選數據庫、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中原文學》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萬方收錄(中)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