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樹人學院學報》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本刊所刊載的文章僅代表作者的觀點,并不完全代表編委及編輯部的觀點,歡迎讀者對刊載內(nèi)容展開學術批評和討論。
(2)論文各層次標題 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連續(xù)編號,標題層次一般以三級為宜,最多不超過四級,一級用 1,2,3……; 二級用1.1,1.2,1.3……; 三級用 1.1.1,1.1.2,1.1.3……。
(3)正文內(nèi)連續(xù)敘述中的序號采用①……;②……;③……。分級超過3級后用網(wǎng)括號如:“①”,“②”表示,并采用連排。
(4)參考文獻:執(zhí)行國標“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guī)則(GB/T7714-2005)”,中文參考文獻需要有英文對照。
(5)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基金編號××××)”,并附證書復印件。
(6)請在來稿首頁的題目、姓名下面列出文章的內(nèi)容提要和關鍵詞。內(nèi)容提要一般不應超過300字,但也不宜過短,關鍵詞2-5條。
(7)請在稿件上寫明真實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稱(務)、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以便聯(lián)系,發(fā)表署名聽便。
(8)圖、表要少而精,應有足夠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線條圖中點線要準確、清晰、美觀,不宜過粗或過細。表格編排采用三線表,不帶豎線。
(9)引用以書代刊的出版物,應依次標明作者、文章標題、主編、書名、期號、出版社、出版時間,但不必注明頁碼。
(10)作者應在收到“修改后復審”意見后按照本刊要求做必要的內(nèi)容和格式修訂,本刊編輯部保留對來稿進行文字性和技術性修改的權利。
《浙江樹人學院學報》雜志是由浙江樹人學院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nèi)。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特稿、民辦高等教育、經(jīng)濟與管理、文化與藝術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jīng)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