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要求必須是原創性論文,結構完整、數據可靠、論述合理、可讀性強,同時需滿足敘述完整、規范、一致性原則。
(2)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字,正文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可不編號;如需編號,各層次一律用大寫數字連續編號,依次為:一、(一)、1、(1)等。
(3)正文標題:內容應簡潔、明了。標題層次一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二級標題用“(一)、(二)、……”來標識,三級標題用“1.2.”來標識,四級標題用“(1)(2)”來標識。一般不宜超過4層。
(4)參考文獻。本刊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標注,參考文獻不少于15篇,中文參考文獻要求附英文譯文。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參見GB/T 7714—2015。
(5)闡述基金項目的具體研究內容和研究進展。這包括實施的具體實驗、調查結果、數據分析和初步結論等。
(6)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摘要,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不少于200個漢字);應采用第三人稱寫法,不要重復題名中已有的信息。
(7)來稿請附上作者簡介:姓名、單位、技術職稱、學位、主要研究方向。為了便于聯系,請提供地址、聯絡電話及E-mail。
(8)表應精選,應有中英文表序、表題;數學公式應正確無誤,推導過程嚴密,數據準確可靠,所采用的量、單位和符號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第一次出現的量、符號應給出物理意義。
(9)頁下注釋的格式基本與參考文獻格式一致,但需注意的是外文注釋中的作者姓名遵照外國人名的書寫順序。
(10)任何作者不得一稿多投,逾2個月未見采用通知,可自行處理。編輯部一般不辦理退稿,請作者自留底稿。
《知識產權研究》雜志是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編者的話、主題研討、信息法研究、研究生論壇、司法前沿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