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來稿一經接受刊登,由作者親筆簽署《論文著作權專有許可使用授權書》,專有使用權即歸本刊所有。本刊有權以光盤版、網絡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論文,未經本刊同意,該論文的任何部分不得轉載他處。
(2)參考文獻:按CB7714.87《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有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于右上角標出。
(3)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4)注釋是對文章標題、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注釋序號用帶圓括號的阿拉伯數字表示;注釋位置在正文結束之后,參考文獻之前。
(5)務必于稿件文題前注明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最后學位、當前職稱、專業方向、通信地址、聯系電話,E-mail,如為博士生導師或碩士生導師,亦請注明)。通信作者與第一作者簡介相同。
(6)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7)基金項目(有則加項):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8)論文主題:投稿論文應關注政治法學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政治制度、憲法與行政法、國家治理、公共政策、政府監管等。同時,也歡迎涉及全球政治法學的發展趨勢和國際政治法律合作的最新變化等方面的研究。
(9)研究方法:投稿論文應采用科學的研究方法,如定性和定量研究、案例分析、調查問卷等。同時,也歡迎引入新的研究視角和方法,以推動政治法學理論的創新和實踐的發展。
(10)論文質量:投稿論文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論點明確、論證充分、結構嚴謹、語言規范。同時,論文應具有一定的實踐指導意義,能夠為政治法律實踐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鑒。
《政治法學研究》雜志是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主辦的半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評論、論文、專題:地方立法賦予其他組織行政職能研究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