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輕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稿件應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既要有扎實的理論功底,又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夠為讀者提供有價值的參考和啟示。
(2)“學術論文”側重理論,應提出并嚴密論證新的觀點,文中的敘述、引證、歸納和演繹、證明和反駁等,都必須服從這一主旨。
(3)稿件應具有權威性和前沿性,能夠代表當前法律界的最新研究成果和理論探索。
(4)稿件應涉及法律領域的各個方面,包括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經濟法等,但需注重對當前熱點問題和司法實踐的探討。
(5)研究報告”應敘述課題來源、主題宗旨、研究目的以及研究的方法、過程和結論。“階段性成果報告”在撰寫時應照顧到全課題,但稿件還必須具有相對獨立性,單獨成篇,使讀者能從“階段”成果看到課題全貌。
(6)參考文獻 (著錄項目應完整,如是連續出版物按“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頁碼”順序排列,如是專著按“主要責任者.文獻題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順序排列,如是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按“析出文獻主要責任者.析出文獻題名[A].原文獻題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獻起止頁碼”順序排列)。
(7)題名以不超過20個字為宜。題名應該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詞、首字母縮寫字、字符、代號和公式等。另外,如果為系列論文、題名語意未盡,可用副題名補充說明論文中特定內容。
(8)文章摘要(寫成報道式,應能反映出論文的主題和基本內容,突出文章中不同于前人的新工作和作者要特別強調的觀點,200左右為宜);
(9)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10)“綜述性文章”在于敘述學術動態和學科發展的狀況和前景,作者 應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較深的學術見解,文中引用的資料應當盡可能新穎、權威、具有較廣的覆蓋面,作者還必須在文中表明自己的見解。
《鄭州輕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是由鄭州輕工業大學主辦的雙月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馬克思主義與中國道路、公共管理、經濟與管理、黨建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