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翻譯》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標題層次:本刊采用1,1.1,1.2,2,2.1,2.2,3,3.1,3.2,3.3等表示標題層次,書寫時一律左頂格。
(2)參考文獻為標注具體出處(頁碼、時間等)的實引,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標示順序置于文末。
(3)基金項目:如果論文是項目成果,請按“項目名稱(項目號)”的形式寫出。項目名稱與項目號兩者都要有。
(4)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5)作者署名項:高校等大單位注明院系等二級單位,第一作者與第二作者不在同一單位的,分別標注。后列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或直轄城市的,還須標出省份)和郵編。
(6)文中插圖應比例適當、清楚美觀,標明圖序與圖題;表格應結構簡潔,盡量采用“三線表”,必要時可添加輔助線,要有表序與表題。
(7)來稿注明作者簡介,格式如下:姓名(出生年一),性別,民族(漢族可略),籍貫(省及市、縣),職稱,學歷,研究方向或主要從事的工作,供職單位任職。
(8)注釋用于對文章正文作補充論說的文字,采用頁下注,注號用①②③;參考文獻用于說明引文出處,采用文末注,用[1][2][3]順序標注。
(9)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真實性和實用性,論點鮮明、論據充分、數據可靠、結論準確、層次分明、文字精練通順。
(10)摘要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不分段,不用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不出現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和縮略語。篇幅一般不超過300字。并附英文摘要。
《北京翻譯》雜志是由北京市翻譯協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翻譯實踐、特稿、翻譯研究、翻譯教育、翻譯行業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