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與學科》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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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英文標題(含副標題)。文章標題應當準確體現文章內容,不宜過長或過簡,副標題和主標題之間的關系應當清晰明確。
(3)引言:主要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圍,簡要說明研究課題的意義以及前人的主張和學術觀點,已經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圖與分析依據,包括論文擬解決的問題、研究范圍和技術方案等。
(4)文獻類型的字母標識: [M]為專著,[C]為論文集,[N]為報刊文章,[J]為期刊文章,[P]為未出版之會議論文,[D]為未出版的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需注明學校),[R]為報告,[CD]為光盤。
(5)獲得基金資助產出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6)摘要論著須附中文摘要,重要文章還必須附英文摘要。摘要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采用第三人稱撰寫,不用“本文”等主語。
(7)來稿請附上作者簡歷,包括真實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單位、職稱(或學位)、職務、詳細地址、電話(傳真)號碼、郵政編碼,以及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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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一注釋里如需羅列多條同類文獻的,一般按時間順序排列,用分號隔開(但依論證重要程度排列的文獻次序除外)。同一注釋里中外文文獻混合排列的,結尾所使用的句號以最后文獻的語種所對應的格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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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與學科》雜志是由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北京大學主辦的季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學科建設、人才培養(yǎng)、治理與發(fā)展、專業(yè)學位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fā)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yè)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