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儒學研究》雜志的收稿方向主要包括:傳播普及、國際交流、理論研究、儒學歷史、經典研讀、發展動態、評論與爭鳴等。
該雜志收稿方向廣泛,涵蓋了文學的多個重要領域和前沿話題,為文學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分享學術成果的重要平臺。
《國際儒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
(1)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2)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3)關鍵詞的確定應按GB/T3860的原則和方法,參照各種詞表和工具書選取;未被詞表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以及論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為關鍵詞標出。
(4)基金項目:論文所涉及的課題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具體格式:“基金項目:批準年份+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5)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6)量和單位文稿中的名詞術語必須規范化、標準化,量和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標準,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pH及特殊符號除外),單位的符號一律用正體。
(7)主題范圍:文章應涉及文化發展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理論、文化政策、文化產業、文化遺產保護、跨文化交流、文化創意產業等。
(8)內容要求:文章應具有學術研究的原創性和創新性,對文化發展領域的重要問題提供新的觀點、理論或實證研究。文章可以涉及理論探討、實證研究、案例分析、政策建議等方向。
(9)文章結構:文章應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引言、研究內容與方法、實證結果與分析、結論等部分,并按照學術寫作規范進行組織,保持邏輯清晰、層次分明。
(10)其他要求:投稿的文章應為原創作品,未在其他刊物或會議上發表過。請確保文章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如有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或借用他人觀點,請進行準確標注并注明出處。
《國際儒學研究》雜志是由國際儒學聯合會主管和國際儒學聯合會主辦的學術理論期刊,創刊于1995年,該雜志級別為省級期刊,預計審稿周期為1個月內。
該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多次獲得國內外權威獎項,如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在收錄方面,《國際儒學研究》雜志被多個知名數據庫收錄,包括:知網收錄(中)等,在文學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影響力,是文學研究者和實踐者的重要參考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