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儒學研究》雜志投稿要求,如下:
(1)非直接引文注釋,注釋前應加“參見”;非引用原始資料時,應先注明原始作品之相關信息,再以“轉引自”為引領詞注明轉引之文獻詳細信息。
(2)作者單位包括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之間加逗號分隔;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順序相同的數字;所有單位用一個圓括號括起。
(3)關鍵詞的確定應按GB/T3860的原則和方法,參照各種詞表和工具書選取;未被詞表收錄的新學科、新技術中的重要術語以及論文中的人名、地名也可作為關鍵詞標出。
(4)基金項目:論文所涉及的課題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具體格式:“基金項目:批準年份+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5)引言,說明課題的研究背景,引述該領域的國內外研究進展,說明本文選題意義和創新點;內容不應與摘要和結論雷同,不能出現圖表。
(6)量和單位文稿中的名詞術語必須規范化、標準化,量和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標準,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pH及特殊符號除外),單位的符號一律用正體。
(7)主題范圍:文章應涉及文化發展領域,包括但不限于文化理論、文化政策、文化產業、文化遺產保護、跨文化交流、文化創意產業等。
(8)內容要求:文章應具有學術研究的原創性和創新性,對文化發展領域的重要問題提供新的觀點、理論或實證研究。文章可以涉及理論探討、實證研究、案例分析、政策建議等方向。
(9)文章結構:文章應包括題目、摘要、關鍵詞、引言、研究內容與方法、實證結果與分析、結論等部分,并按照學術寫作規范進行組織,保持邏輯清晰、層次分明。
(10)其他要求:投稿的文章應為原創作品,未在其他刊物或會議上發表過。請確保文章沒有侵犯他人的權益,如有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或借用他人觀點,請進行準確標注并注明出處。
《國際儒學研究》雜志是由國際儒學聯合會主辦的年刊,審稿周期預計為1個月內。該雜志的欄目設置豐富多樣,涵蓋傳播普及、國際交流、理論研究、儒學歷史、經典研讀、發展動態、評論與爭鳴等。
該雜志為學者們提供了一個交流學術成果和經驗的平臺,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實踐價值,為讀者提供更多的實踐案例和行業信息,得到了廣大讀者的廣泛關注和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