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1-05 15:28:57
序論:好文章的創作是一個不斷探索和完善的過程,我們為您推薦十篇廚政管理范例,希望它們能助您一臂之力,提升您的閱讀品質,帶來更深刻的閱讀感受。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餐飲業得到了蓬勃發展。近年來年我國餐飲業每年的零售總額均超過萬億元,餐飲從業人員隊伍數千萬人。餐飲業的高速發展必然帶來激烈的競爭,這也是造成經營難度的重要原因。面對激烈的競爭,餐飲企業自然希望烹調、面點技術人員不僅能做好一、兩道菜點,還希望他們具備協助解決經營問題的技能,具備協助決策的能力。餐飲業期望著具有這樣能力的高技能人才。幾乎所有餐飲企業現在都認為,缺乏高技能人才是制約發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國餐飲業產業化程度不高,生產工具簡單,技術比較落后,市場競爭力強。這與廚房管理水平較低有著密切的關系。目前我國餐飲企業的廚師長、行政總廚大多數是從廚師崗位上成長起來的,習慣于經驗型管理,缺乏現代廚房管理理念,不擅長運用現代優化管理知識和先進管理技術。因此,難以形成標準化、規范化的廚房管理體系,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餐飲業的發展。眾所周知,有特色,有營養,高質量的菜色是酒店餐廳成功的法寶,保障好出品的質量、口味和營養這是餐飲企業市場生存的重重之重。廚房好比酒店餐廳的心臟,一切的工作都圍繞著它展開,而整個酒店的經營成功在與三大塊:菜肴特色,營銷策劃,內部管理。要使得這三大塊相得益彰,就必須在酒店廚房中建立有效完整的管理體系。目前,餐飲市場環境比較混亂,體現為餐飲模式多樣、行業平均薪酬水平低、從業人員缺乏培訓機會、管理人員缺乏專業管理知識。一般來說,一個中型餐飲企業至少一二百人,這些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他們的崗位分工不明細,上下級之前缺乏信任,再加上不科學的管理模式,很容易為其經營埋下隱患。目前已有不少大型酒店因管理不善而倒閉。中型餐飲企業尚且如此,妥善管理好大型酒店的中式餐廳,難度更是可想而知。作為酒店的中餐廳的行政總廚,我很早地意識到了快速建立餐廳管理體系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作為管理者,我還意識到,餐廳的管理體系要同酒店發展的實際相結合,既要有分析好現在有的基礎,效利用酒店現有的條件,也要考慮酒店的客觀限制因素。管理體系的建立并非一勞永逸,要不斷創新,持續推進,才能在不斷變化的市場環境中保持競爭的優勢。
我的管理理論主要出自于五常法和KPI績效考核。所謂五常法即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范、常自律。所謂KPI就是將每人每個崗位加以細分化,從儀表、衛生、安全、節能、出品質量都有一個嚴格的考核制度,并結合相應的獎罰制度。當然管理也要靠人性化,現如今大多數人比較突出自我,人類社會的進步,思維方式的改變,使我們在管理方式上也要變,過去高壓強硬的管理方式已不適用,取而代之是人性化管理,文化管理。通過這些綜合性管理方法,對提高員工的勢氣,自律都有很大的提高。我們要讓員工有舒適感、安全感、緊迫感,要努力營造員工的希望田野。為了保證整個廚房團隊都具有良好的風尚和精神面貌,我還制定了廚房考勤制度、原料管理與驗收制度和廚房衛生管理制度。
行政總廚作為酒店核心人物,不但要有扎實的技術功底,博大的胸襟還要有敏銳的眼光,還要對對餐飲市場有一定的了解,分析市場動態,設計編排菜單,研發新菜式,質量監管,員工培訓等等,都體現了廚師長的組織能力和執行能力。作為行政總廚,我必須了解每個員工的基本素質及技術水準,要合理優化的安排好每個人的崗位,及時了解他們在工作上遇到的困難,傾聽他們對流程改進和菜式創新的意見,做好及時有效的溝通,并鼓勵他們通過學習實現個人的發展。另外,我還為他們安排設置了廚房內的輪崗機制,每過一段時間,他們就有機會到別的崗位學習,這樣既可以提高大家的工作積極性,為他們提供學習其他崗位技能的機會,又可以使他們互相具有兼容性,提高整個團隊處理突發狀況的能動性。我還特別提倡在菜肴配置及調味汁方面盡可能標準化、配方化這也是提高出品標準的有效手段之一。合理的使用原材料杜絕浪費,也是提高企業效益的又一手段,廚師長要經常檢查冷庫冰箱對庫存積壓要心中有數,并采取相應的解決辦法。我會靈活地運用電腦里的倉庫管理軟件,記錄好貨品的進出,保證菜肴質量并提高團隊的工作效率。
出菜速度和出菜流程往往是大型酒店控制不好的環節。廚房管理不善的一個體現就是菜肴積壓,上錯菜等情況的出現。防止這些現象的發生,前后廳的溝通尤為重要。我初到酒店上任時,發現廚房出菜很亂,客人投訴也較多。每到高峰時菜單總是整籃整籃的倒進來。如果沒有大型酒店的管理經驗是很難控制這樣的情況。我意識到,行政總廚在市口上一定要掌握節奏,一個市頭好比一場戰爭,爭分奪秒,廚師長好比指揮官,出色的指揮才能完成出色的任務。于是我先從出餐區入手,這是關鍵的一區,是整個廚房的指揮臺。廚房把做好的菜品傳給服務員,再經服務員傳給客人,要求工作人員細心、快速、沉著、冷靜,做到忙而不亂, 工作人員一定要有鑒別能力,并懂得色彩搭配,嚴格根據菜單先后順序出餐,把好質量關、衛生關,保持工作臺面和餐具的潔凈。 接著,我整頓了配餐區,要求大家能耳聽八方,眼觀六面,熟悉配菜的供給與協調。特別要注意檢查點菜單上所注客人吃素或清真等特殊要求,作出相應處理。然后是斬板區,要求廚工熟悉企切、平切、斜切三種基本刀法,具備斬、起、片、切、剁、剔、撬、改、雕九種刀功。要懂得菜品的驗收,嚴格把關,計劃每天的采購清單,了解用料的先后,生熟分開,熟記餐牌上每道菜肴的配料搭配,并管理好冰箱。色拉區的用料以生料為主,所以我特別強調了該區的衛生,要求大家每兩小時進行一次雙手消毒,工作時帶好手套口罩,并掌握菜式裝飾技巧。在炸扒區,我改善的重點在于炸爐的安全使用,要求大家熟讀操作準則,帶好隔熱手套,牢記控溫標準及技巧,要能識別原材料是否新鮮,并了解不同材料所應采取的合理溫度。在炒爐區,技術是決定一道菜成敗的關鍵,要求對操作流程非常熟練,有團隊精神,善于互相配合。
為了更好把握出菜流程我們必須做好以下幾點:
1)沽清單是廚房在了解當天購進原料的數量缺貨,積壓原料的一種推銷單,也是一種提示單,它告訴服務員當日的推銷品種,特價菜,所缺菜品,以便服務員對當日菜式的了解,避免服務員在當日為客人服務時遇到尷尬、難看、指責等情況,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換菜、退菜使酒店聲譽受到影響。
2)做好餐前檢查,檢查備料是否合理,抓料是否順手,原材料質量是否符合標準,灶上油溫是否升起,有些預制品是否已加工等等。
3)冷菜單應提早下入廚房。
4)海鮮盡早通知魚缸,爭取時間宰殺。
5)遇到客人退單或換菜及時與廚房溝通。
總結來說,酒店中餐廳的廚房管理是一門很細的功課,廚房是餐廳心臟,而餐廳的成功與否,又很大程度決定了酒店的整體經營狀況。要樹立酒店的良好形象,培養品牌,餐廳必須建立完整細致的管理體系,并不斷改善。管理實現統一標準、規格、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確保菜肴標準、質量、口味,提高服務速度,需要行政總廚和其團隊的不斷努力,需要廚房的團隊朝著共同的目標前進。
【參考文獻】
1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工作背景
1.1基本情況
從江縣是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長期存在人畜混居的情況,解決好從江縣人畜混居狀況,事關從江縣脫貧攻堅高質量收官。貴州省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任務共71200戶,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任務為19002戶,占全省任務量的26%,工程量大、基礎薄弱、任務艱巨。從江縣各鄉鎮任務分布狀況為:丙妹鎮1791戶、翠里鄉1669戶、東朗鎮1540戶、斗里鎮1132戶、剛邊鄉427戶、高增鄉888戶、谷坪鄉1988戶、貫洞鎮570戶、加榜鄉699戶、加鳩鎮986戶、加勉鄉455戶、洛香鎮519戶、慶云鎮547戶、停洞鎮1734戶、往洞鎮64戶、西山鎮1186戶、下江鎮1300戶、秀塘鄉778戶、宰便鎮729戶。
1.2從江縣存在人畜混居居住形式及影響
從江縣的用地條件十分緊張,農村房屋是傳統木質結構,圈舍建在屋內,農戶廚房、臥室或廁所與畜禽圈舍同一房屋,有同層混居和分層混居兩種形式,同層混居,即牲畜和人同層,圈舍和居住空間相通;分層混居,即樓下養牲畜,樓上住人,一樓和二樓之間用一個樓梯連接,兩種形式人的流線和牲畜流線交叉,導致室內衛生條件差、異味嚴重,牲畜糞污沒有得到有效處理和排放,嚴重影響農村人居環境,且存在人畜共患疾病風險。
1.3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工程推進難點
(1)是各鄉鎮情況施工條件不一,工作推進不平衡。各鄉鎮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任務數量不同,工程進度推進不平衡,給工程推進帶來難度。(2)是統籌管理不夠,工程管理效率不高。人財物難以形成合力,導致工程管理方面整體不宜統籌。(3)是專業技術人才不夠,難以精準管理。鄉鎮缺乏專業工程技術人才,給工程難精準管理帶來難度。(4)是老百姓傳統意識強,溝通難度大。當地農村老百姓遵循少數民族傳統習俗,溝通難度大,需要對老百姓開展政策宣傳。
2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思路
從江縣采取項目集管理模式推進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主要工作思路如下:(1)以項目集管理模式為重點,充分發揮組織優勢、管理優勢、人力資源優勢、資源統籌優勢、質量控制優勢、信息管理優勢、風險管理優勢等,為項目統籌管理、迅速推進奠定基礎。(2)以強化項目前期決策為基礎,采取明確工作目標、確定項目管理范圍、匹配工程資金、WBS任務分解、規劃工期計劃、制定工作方案和工程建設標準,為項目能夠順利推進開展了充分的研究和頂層設計。(3)以優化項目集合為抓手,將全縣19002戶工程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作為項目集進行管理,將各鄉鎮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作為項目組進行管理,將各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作為項目進行推進,把分散的項目形成整體,對整體項目進行全過程管理,有效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效率。(4)以矩陣式組織結構作為載體,對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進行人力資源管理、進度管理、質量管理、信息管理、資金管理、檔案管理、風險管理,確保工程任務得到有效執行。
3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實踐分析
3.1確定工作目標及WBS分解
從江縣將全縣19002戶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進行了進行WBS分解,精準控制項目準備、實施、驗收各個環節。
3.2項目準備階段
3.2.1確定工作目標《貴州省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實施意見》要求2019年12月底前全省基本消除農村人畜混居現象。按要求,從江縣對全縣人畜混居情況進行了排查,確定了將19002戶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作為任務目標。3.2.2明確工程內容,全面啟動工程建設從江縣制定了《從江縣全面開展農村人畜混居整治(三改)實施意見》以政府主導,群眾主體的原則;因戶施策,精準到戶的原則;因地制宜,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經濟適用,安全衛生的原則;合理布局,風貌協調的原則全面啟動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3.2.3制定整治標準,為工程建設和質量安全提供準則《貴州省人畜混居整治技術手冊》,明確農村人畜混居整治方式包括新建獨立圈舍、原址整治和新建集中圈養點。新建獨立圈舍:建設內容包括基礎、墻身、屋頂、地坪和糞污處理設施等。選擇地質穩定、地基條件較好的原有圈舍位置或住房側自有空地進行建設,并獨立于住房以外,保持一定距離。原址整治:適用于用地條件受限,不具備新建獨立圈舍或集中圈養的人畜混居農戶采取原址整治方式。新建集中圈養:建設內容包括圈舍用房及其配套道路、糞污處理、給排水、電力通訊等工程。同時《技術手冊》對三種整治方式的技術標準和施工工藝進行規定,給農村人畜混居整治提供了技術標準。3.2.4確立管理架構,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從江縣成立了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專班,建立矩陣式管理結構,統一部署人力資源,設立了工程管理職能部門并明確職責,各鄉鎮、各村指揮所配備人員具體推動工程項目建設。縣專班負責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推進,職能部門有辦公室、房屋評定專家組、督查檢查組、包片推進工作組(片區劃分為東部片區、中部片區、西部片區、北部片區、南部片區),各職能部門均配置部分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具體工程建設管理和施工由從江縣19個鄉鎮和各村推進。3.2.5進行成本管理,測算工程成本(1)新建獨立圈舍采取新建獨立圈舍實施人畜混居整治的,戶均整治費用約5000元;采取原址整治的,戶均整治費用約4000元。(3)原址整治二(分層混居)3.2.6結合從江實際確定補助標準,提供資金保障從江縣結合實際,將改圈、改廚、改廚作為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作內容,按照“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確定補助標準為每戶1.3萬元,最高補助不超過1.3萬元,由鄉鎮統籌使用,據實結算。3.2.6.1“三改”主要內容改圈:采取全面實施原址整治的:拆除室內原有人畜混居圈舍,改變其原有用途。采取異地新建圈舍養殖的:對于確有養殖意愿的,可采取異地新建獨立圈舍,有條件的村寨,鼓勵異地新建集中圈養點。改廚:整治樓上用火(改廚)樓上用火一律改為樓下用火,按危房改造“三改”的標準實施“廚改”,整體提高廚房衛生清潔程度,廚房使用面積原則上不得低于9平方米。改廁: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改廁)原則以室內建設、改造為主,面積不低于2.25平方米。建設和完善化糞池、便池、沖洗設備,禁止在水體周邊建設廁所或將糞液直接排入魚塘、河流及水庫等,防止生活水源、水質被污染。
3.3設立里程碑事件,細化項目進度安排
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里程碑事件如下:圍繞里程碑計劃,采用甘特圖對項目進度進行規劃。
3.4項目實施階段
3.4.1建立工程信息調度機制,調度工程進度縣專班采取“日調度、周排名、半月通報”的方式,對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進度進行全面調度,調度工作情況按照行政村指揮所-鄉鎮-縣專班的方式逐級上報,縣專班實時掌握工程進度情況,為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安排部署提供依據。根據工程調度情況,縣專班每周召開工作推進會,通報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情況,并結合實際情況安排部署相關工作。3.4.2建立一戶一檔,確保工程資料完整按照戶及建立一戶一檔,包含農村人畜混居整治補助申請書、農村人畜混居整治補助審批表、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一折通復印件、整治前中后照片、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驗收表。3.4.3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加強風險防控從江縣建立了風險管理機制,對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進行風險管理。3.4.4嚴把質量安全關,確保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到位。從江縣結合實際制定了《從江縣農村危房改造人畜混居整治參考圖集》,嚴控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質量。在工程推進過程中,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工程按照“全覆蓋、無死角、找問題、抓整改”的要求,采取以鄉鎮為單位,組織各鄉鎮交叉檢查,對全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開展戶戶見,對發現問題,采取文件通報、建立問題臺賬,推進問題整改,逐一銷號,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質量標準。
3.5驗收階段
從江縣19002戶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于2019年12月全面完工。各村填寫《從江縣農村人畜混居整治驗收表》,上報至鄉鎮,鄉鎮匯總后集中報給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對驗收的工程進行檢查復核,形成農村人畜混居整治工程自查驗收報告。
二、工作要點
1、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認真學習新學期學校工作指導思想(以人為本,抓好兩支隊伍建設,自強不息,創建區域特色名校),使之成為班主任工作的核心理念。進一步落實工作方法和獎懲辦法,用好《班級、班主任量化細則》,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可持續發展的、具有我校特色的班主任培養體制。組織班主任聽取優秀班主任的報告,到教育先進學校參觀學習,學習魏書生《班主任工作漫談》,領會與應用先進的班主任工作理論和方法。各年級通過“班主任工作交流、班主任論壇、班主任集體備課”等形式相互學習、資源共享、共同提高,并且著力培養優秀班主任、學者型班主任、名班主任,抓好班主任“三個一工程”即一個班會設計、一個班會課件、一堂好的班會課。進一步落實《學生量化管理實施細則及基礎素養評定方案》,使其成為班級管理工作的規范性操作方法和有效地績效手段。
2、把校園文化建設與學校的德育與管理結合起來,下大力氣抓常規管理,組織學生學習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在日常工作中落實各項管理制度,抓衛生、著裝、禮儀、兩操、升旗、主題班會、課堂秩序、各種活動等外部形象,形成學生優良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加強學生對“校訓”、“校風”、“學生誓詞”和我們推崇的“四中精神”的理解和深化,在我們的各項工作中做到“人人、時時、處處、事事”有德育,使豐厚的精神文化成為支持學生做好一切工作的原動力。編制班級任務安排表,做到班級“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
3、校報、校園廣播電臺、校園電視臺在上學期的基礎上,進一步充實人員編制,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在新的學期中以更加有聲有色的工作,做好面對學生的宣傳教育工作。
4、抓好對學生和班級的常規檢查工作,協助教導處做好對教師、班級、班主任的考核工作,準確、及時的做好各種數據的統計、匯報和公示,在抓好過程管理的同時為學校決策提供第一手材料。
5、協調團委、班主任,搞好學生自我管理工作,實踐證明,善于指導學生自我管理的班主任,工作起來總是會得心應手,工作效能總是出類拔萃,所以,在我們強調抓好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的同時,班主任們要重視班級管理隊伍的建設。
7、通過班會、活動、宣傳欄、黑板報、手抄報等加強對學生的主題教育:政治思想教育、中華傳統教育、勵志教育、情感教育、心理成長教育、誠信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
三、常規工作及要求
1、編制好本學期的班級工作計劃。
2、主題班會,這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最主要的德育陣地,有計劃、有設計、有課件、有記錄的開好主題班會,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標志。事務性工作隨時解決。
3、每天班主任到校后,檢查班內學生的出勤情況、學生發型、著裝情況、公物完好情況、衛生、內務情況,發現問題隨時找責任人解決。課間操班主任跟操。
4、值班班主任在帶班領導的帶領下從早上8點開始值班,檢查午餐、午休、晚餐、晚自修、晚休、第二天早操、早自修、早餐情況,并檢查課余時間學生的一切情況。值班班主任要到崗到位,規范工作,能夠發現問題、處理問題、解決問題,不能不管不問、裝聾作啞,不能蜻蜓點水、隨意離崗。值班主任和帶班領導要確實起到監督作用。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土地整理儲備,是指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納入儲備范圍的集體土地依法實施征收,對國有土地實施收購、收回、置換后,進行土地前期開發整理,并予以儲存,以備供應土地的行為。
第四條本市土地整理儲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制度。
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市土地整理儲備工作。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審議和實施的監督工作,協調解決土地整理儲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市土地整理儲備的統一管理和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編制工作。
市土地整理中心作為本市土地整理儲備機構,負責全市范圍內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的組織實施和土地收購、整理儲備、委托交易工作。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的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由區、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市人民政府對土地整理儲備機構有其他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可以委托區、縣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所屬的土地整理單位承擔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的土地整理項目。根據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還可以委托其他單位對特定的區域、特定的建設項目實施土地整理。
第六條下列土地納入土地整理儲備范圍:
(一)因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實施城市規劃,需要使用的土地;
(二)因單位搬遷、解散、撤銷、破產、產業結構調整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國有土地;
(三)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動工開發,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土地;
(四)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屆滿,需要收回的土地;
(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后未確定用地單位的土地;
(六)依法確認的閑置土地;
(七)依法確認為無土地使用權人的土地;
(八)政府委托管理的其他國有土地;
(九)其他納入整理儲備范圍的土地。
第七條本市實行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管理制度。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建設的需要,按照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及土地市場的供求情況,擬定土地整理儲備計劃,經市土地資產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組織實施。
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年度整理儲備土地規模;
(二)年度整理儲備土地供應規模;
(三)年度末儲備土地的存量規模。
第八條土地整理儲備計劃按照項目實施管理。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內的項目實施計劃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和下達,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外的項目實施計劃由區、縣人民政府審批和下達。經批準的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作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依據。
第九條對納入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范圍內的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限制新建、改建、擴建地上建筑物,優先組織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相關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做好配合工作。
第十條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實施土地整理,應當在現狀調查的基礎上,結合被整理土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土地整理實施方案。土地整理實施方案應當包括土地整理的范圍、補償標準及進度安排等內容。
土地整理實施方案須報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一條根據土地整理儲備工作的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提出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的意見,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實施整理國有土地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根據批準的土地整理實施方案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整理補償協議書。委托拆遷的,與被委托的拆遷單位簽訂房屋拆遷委托合同,并按照規定辦理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和房屋拆遷等各項審批手續。涉及國有農用地的,按照有關規定一并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第十三條征收集體土地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持土地整理儲備項目實施計劃、土地整理實施方案批準文件及其他要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征收手續。涉及農用地的,按照有關規定一并辦理農用地轉用手續。
依法辦理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后的土地納入儲備。納入儲備滿2年未供應的,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安排下一年度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
第十四條被整理土地使用權的注銷與變更登記,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按照土地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地上房屋需要拆遷的,按照本市房屋權屬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地上房屋需要保留并轉移所有權的,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持原權利人的委托書及其他要件,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整理非住宅房屋國有土地的,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委托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國有土地使用證書規定的土地用途、地上建筑物狀況、土地現狀利用條件等進行土地和房產價格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結合經濟測算分析,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協商確定補償標準。
第十六條征收集體土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及本市其他有關規定,確定補償標準。
第十七條整理城鎮住宅國有土地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征收拆遷的規定確定補償標準。
第十八條使用劃撥土地的企業,實施企業產權交易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人民政府對土地資產有優先購買權。
以有償方式取得的土地,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
人民政府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依法收回的國有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完畢相關程序,注銷原土地使用證后,交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統一管理,納入政府儲備土地。
第二十條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整理國有土地,與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達不成土地整理協議的,可以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申請對被整理土地使用權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實施征收。
第二十一條整理完畢的土地納入政府土地儲備庫,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統一管理,土地使用權屬登記為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政府儲備土地或者在其地上取土。
第二十二條政府儲備土地未供應前,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可以將政府儲備土地連同地上物,采取出租、臨時使用等方式加以利用,所得收益專項用于土地整理儲備。
政府儲備土地的臨時利用時限,一般不得超過2年,且不能影響土地供應。
第二十三條政府儲備土地臨時利用的,市土地整理中心及其委托的單位應當制定政府儲備土地臨時利用方案,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四條城市發展控制區以內的政府儲備土地,由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公開出讓。
政府儲備土地公開出讓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土地出讓成本進行核定。
第二十五條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財政部門從繳入國庫的土地出讓金政府凈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建立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專項用于土地整理儲備。
踏踏實實地抓管理,是班主任的應盡職責。實際工作中,班主任要“管”的方面很多,許多班主任滿腔熱情,事必躬親,早晚跟班,無所不管,充當著“管家”或“保姆”的角色。這種“管”弊大于利。對學生和班務管得過多過死,不利于學生個性的自由發展和身心的全面發展,容易造成學生依賴性強,獨立性差,缺乏自我教育與自我管理能力,也容易使班主任陷于雜務,疲憊不堪,不利其自身的完善與發展。班主任可以大膽放手,做幕后導演者和領導決策人。可以把一些具體事務派下去,建立層次分明的立體型管理體系,授權負責,分層管理,讓整個班集體“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這樣能調動學生積極性主動性,引導學生參與管理,逐步鍛煉和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因此,班主任要管大放小,管主放次,管本放標。在班級管理中不妨“虛”晃幾招,把管理滲透到“不管”之管中,達到“不教而正” ,“無為而治”境界。
正確處理好師生距離的遠與近
教育的過程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心理交流”的過程,只有情感交融的教育,才會引起學生感情上的共鳴。無論是生活上還是精神上,學生都渴望得到班主任的關心和愛護。因此,在日常班級工作中,班主任必須積極探尋與學生心靈情感的交融點,使學生真正把班主任當作自己的知心朋友,樂于向班主任敞開自己的心扉。在心與心的感應中,接受“無痕的教育”;在心與心的碰撞中,凈化學生的靈魂。正所謂“親其師,信其道”。
從管理角度講,師生之間也必須有一個適度的距離。要讓學生在適度的距離中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與班主任在學識,能力等方面的差距,從而對班主任保持應有的尊重;同樣,班主任也只有依托這種距離,才能把課堂教學與課后談心,硬性規定與寬松氛圍融合起來,使班級管理始終處于和諧的氣氛之中。師生之間如果距離過近,片面強調和學生“打成一片”,那么學生則會與班主任稱兄道弟,輕慢班主任應有的威信。不尊其師,何談“信其道”,何以“服管”。因此,班主任在班級管理的過程中,要注意角色定位,與學生之間保持一個適度的距離,努力將自己塑造成一個既可親,又可敬的班主任形象。
正確處理好管理的寬與嚴
俗話說:“嚴是愛,寬是害,不管不教會變壞”。在教育過程中,班主任應該“嚴”字當頭,嚴是嚴格的管理,嚴格的要求,嚴肅的作風。嚴格要求學生學做“真人”,嚴格要求學生“求真”。
然而管理過嚴,容易造成學生個性壓抑,自制力差,膽小怕事,甚至會造成學生的逆反心理,導致師生關系僵化.這既不利于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也不利于班級工作的進一步開展。所以班級管理要嚴中有寬。寬是寬厚的態度,寬容的胸襟,寬松的氛圍。當然,寬不是遷就縱容,不是放松。寬要有限度,一味寬厚容忍,班級會顯得松懈散漫和無組織性,紀律性,這不利于學生和班級的健康發展.寬不能超越底線,寬不能拋棄原則,寬不能有始無終。因此,嚴,要嚴中有寬,嚴中有愛,嚴而有格;寬,要寬中有嚴,寬中有愛,寬而有教.班主任只有正確把握好寬嚴管理的尺度才能達到預期的教育效果。
正確處理好思想工作的深與淺
中圖分類號:F830.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4-0-01
財政專項資金是指具有專項用途,完成特定工作任務或進行專項工程建設,最終形成實物體、工程量、作業量,從而為促進事業發展奠定基礎,或形成維護社會公益事業及保護社會生態環境效應的專門資金。它的投入對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產生著巨大的推動作用。
一、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財政專項資金的預算編制滯后
中央及省補助資金一般是在預算執行中陸續下達的,而且是中央、省、市層層下達,大量時間被層層轉發指標文浪費。這就造成基層在年初預算安排時,無法準確知道上級補助項目有哪些、補助資金有多少,無法將上級補助的財政專項納入年初財政預算,影響了預算編制的完整性,也不利于地方人大的有效監督,形成了年初預算、年度編制的現象。
2.監督力度不夠,監督實效欠佳
目前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雖有多個部門介入,但力度和實效都不理想。(1)專項資金管理部門事前對專項資金實施的具體內容項目的評估情況、可行性研究狀況了解的深度不夠,無法進行事前監督。(2)相當部分專項資金的實施內容的對象技術性強、專業性強,同時由于監督部門對項目實施過程了解不夠,難于實施事中監督。(3)對項目實施的結果及后期效益評價分析不夠,從而缺乏事后監督。由此產生資金一撥了之,不問其效。其他各監督部門雖然都有加強管理的呼聲,但對具體實施環節、過程資金性質、渠道、流向等情況未做充分而系統的調查研究,大多停留在聽聽情況,看看匯報材料,未從實施對象內容的細節上發現問題,從其技術要求和專業規范上分析問題,而降低了財政專項資金的預期效益。
3.支出預算與實際執行情況存在差異。
在專項資金中,基本建設資金占到了相當大的比重,在上些經濟欠發達地區,所占的比重更大。各類基本建設項目在編制項目預算時,基本上都是按照國家現行的定額政策進行編制,往往是項目剛編制出來就存在預算資金不足的問題。
4.資金支出環節管理薄弱
(1)由于財政撥款時間與項目實施時間的不一致性,導致項目資金跟不上項目進展,影響了項目的順利進行,甚至會導致資金管理失控。這一方面可能是財政有意滯留專項資金;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缺乏有效的機制來保證兩者的進度一致。(2)有的單位專項資金的支出沒有有效的控制和監督手段,各項費用基本上是實報實銷,經辦人員沒有控制意識,這在預算不夠細化的情況下就很可能導致“合法浪費”的現象。(3)有的單位沒有專項資金使用的正式詳細的費用預算以及結算,對于各部門上報的各類專項資金更多地只從數字上簡單匯總,用于應付上級部門的要求,而沒有從財務角度加以分析和利用,特別是缺乏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綜合評價以及相關同類專項使用標準的歸納和確定的了解,如果能夠通過費用預算進行專項資金支出控制,并且對資金使用結余或者超支的原因進行進一步分析的話,更有利于專項資金的有效使用。
二、解決專項資金管理混亂的對策建議
要從根本上解決專項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需要財政部門、預算單位及會計核算中心、國庫支付中心等方面積極協調配合,齊抓共管。應著重從以下幾方面抓起:
1.建立和完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一整套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包括實施細則和相關的規章制度。在執行檢查的過程中,要搞好部門協作,保證其正確地貫徹落實。另一方面要嚴肅法紀,及時認真地查處截留、擠占、挪用財政專項資金方面的違紀違規行為和損失浪費問題,確保財政專項資金的安全合理運用。
2.嚴格項目預算管理
要完善項目“直通車”管理辦法。大力推行部門預算,從根本上糾正預算單位挪用、擠占專項經費的現象。會計集中核算后,對各單位的專項資金要嚴格按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單獨核算,杜絕將專項資金挪作他用,杜絕一切不合理開支。對業務發生的活動經費,可采用指標控制,通過細化預算,建立明細賬加以管理。
3.實施專項資金績效評價
專項資金效績評價主要涵蓋兩方面的工作:(1)評價工作程序的制定。(2)評價方法的選擇。包括確定評價內容、設置評價指標和標準、進行評價三個階段。目前實施績效評價的方式很多,而對于專項資金實施績效評價應采取何種方式,應根據不同的項目內容來確定。對于效益是經濟的、有形的、可以用貨幣衡量的支出項目,可以采用“成本一一效益評價法”。
4.調整優化專項資金支出結構
現在專項資金的名目比較多,對此各部門要主動調整,嚴格把關,不能再由個別部門“諸侯割據”,影響資金的整體調配。所有財政專項資金都要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的要求,要有利于集中資金辦大事,辦實事。各部門在專項資金使用方面也要形成合力,健全專項資金專戶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監督,從嚴安排支出。在對財政預算已安排(或追加)的專項資金進行管理中,要嚴格把握比重,有效控制或盡量減少專項資金中人員經費的比重。
5.實行項目責任制
財政專項資金安排后,主管部門和受資單位都要提高對專項資金重要性的認識,掌握用途,合理使用,保證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和專款專用。在資金使用過程中,要加強對資金支出的跟蹤問效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截留、挪用和損失浪費。
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我國的財政支出占GDP的比重不斷下降的情況下,行政管理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一直處于攀升階段.1978年,我國行政管理支出占總支出的4.7%.而到1998年這一數字已經達到14.8%,每年平均提高約0.5個百分點.2001~2003年三年這一數據的平均值則為19%(見圖1).由此數據容易讓人產生有傾向性的判斷.
二.對中國的行政管理費用應如何評價?
筆者認為,不能單純評價中國的行政管理支出的情況.最起碼需要在思考以下的這些觀點再做判斷:
(1)沒有扣除物價的影響,稅收的支出是用現價來進行計算的.
(2)改革開放以來,國民的人均收入水平一直處于上升狀態,有著一個消費的聯帶作用.
(3)美國年鑒上的數據只是聯邦政府的數據,而中國的則是中央政府和全國各地政府.這樣相比較而言不能絕對的定性.(4)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各項工作的,同樣,公共人員中不全是行政管理人員,還有黨務人員,這部分人員在如今黨員數量大幅增加的情況下也”水漲船高”.如果要進行比較,應該將這部分人去掉再比較,因為這是”中國特色的”.
(5)中國財政供養的人口數占全年年底的從業人數和美英等發達國家差不多,均在31%左右.
(一)出口退稅率調整的正面影響。
一是防止國內資源流失,促進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良性發展。
此次出口退稅率的調整,一方面有利于引導企業減少“兩高一資”、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商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商品的出口,擺正出口企業調整投資方向,避免盲目投資和產能過剩。另一方面,通過取消或降低出口商品退稅率,可以改觀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的不良勢頭。據海關統計,此次調整的2831項出口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是去年9月出口退稅率調整商品的2.04倍。以此看出,國家專心治理重拳出擊的態度十分明朗,它必將帶動產業結構和出口商品結構的協調發展,對改變我國經濟增長方式意義重大。
二是縮減貿易順差間隙,緩解國與國之間的貿易摩擦。
截止今年6月底,我國外匯儲備額已達到了1.3萬億美元,外匯儲備多,固然意味著國力的增強,但是當超過一定的適度區間,就不可避免降低資源使用效率,甚至給經濟發展帶來阻力。據海關統計,僅2007年1-5月份進出口總額就達到了8013億美元,同比增長23.7%.其中:出口總額4435億美元,同比增長27.8%,進口總額3578億美元,同比增長19.1%,出口增幅高于進口增幅8.7個百分點,累計順差857億美元,同比增長83.1%.可以看出,我國進出口數額反差過大,比例失調。因此,此次調整出口退稅率,是抑制外貿出口過快增長,緩解外貿順差過大,保持對外貿易穩定,減小國際貿易爭端與摩擦的最有效手段。
三是優化產業結構,改變外貿出口的增長方式。目前,我國出口商品還是以附加值較低、密集型為主。雖然,經過多次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也未“封殺”住居高不下,出口縮減的局勢。此次調整,把主線放在了主導型商品出口上,通過大幅下調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如:玻璃制品由13%下調到5%),促使企業優化產業結構調整,致力于提升產品科技含量,增加附加值,由簡單的數量競爭轉向質量競爭,實現優勝劣汰,擺脫我國部分出口商品低價競爭的局面,提高出口的整體效益。
四是國家稅收增長,減輕中央與地方財政負擔。從1994年最初的稅制改革開始,國家根據國際貿易變化的形勢曾多次調整出口退稅率,解決出口退稅指標不足,減緩財政壓力,促進稅收增長。今年的調整與以往不同的是,取消和下調退稅率的主導型商品具多,那么,相對的退稅會逐額減少,這樣一來,在一定程度上也減輕了中央與地方退稅超基數部分92.5:7.5比例分擔退稅的壓力。
(二)出口退稅率調整的負面影響。
一是出口退稅調整對經營利潤的影響。此次調整,除船舶及對外承包工程的出口企業在7月20日以前已備案的,仍按原退稅率執行以外,所有調整退稅率的出口商品不在執行三個月的“過渡期”退稅。出口企業不在擁有退稅率由高到低,有退到零調整變化三個月按原退稅率執行的準備期,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較以往要大。因為,許多出口企業為進軍國際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往往以成本價格或低于成本價格的商品去參與市場競爭,在毫無贏利的情況下,只靠出口商品的退稅來換取利潤的做法比較普遍。退稅率調整后,他們的優勢競爭將失去保障,再用低于成本的商品去創造市場贏利,以無法實現。但短期內他們想通過調整產業結構,改換貿易經營策略去應對出口退稅率的調整,為自己帶來一絲生機,一時間也很難奏效。
二是出口退稅率調整對企業稅負的影響。出口退稅率降低后,企業的征退稅率之差將會增大,而出口收入乘以征退稅率之差作為進項稅轉出,減少進項稅額,應納稅額將會增加,從不同程度上,征退稅率之差的增大導致增值稅稅負相應增加。如果,對全部貨物出口或出口比重大的企業來講,當征退稅率之差變大時,進項稅額轉出就越多,在全部進項稅小于進項稅額轉出時,還會導致與出口退稅政策不相符的“倒交稅”現象,這與“出口貨物實行零稅率”政策相悖。
三是出口退稅率調整對不同企業的影響。出口退稅率下調對出口企業的負面影響不言而喻。但對不同類型出口企業而言,其影響程度存在著不同的差異。據企業反映,出口退稅率每降低1個百分點,出口成本就增加1%,也就意味著企業的利潤減少1%.1、國內上市公司業績受到影響。上半年股市漲漲停停的泡沫現象,牽動著全國上億人的心。6月19日以來,股市大盤幾度調整,滬指大幅下跌,個股股價也普遍出現下挫。特別是出口營業收入比重較大的上市公司,與出口退稅率調整有著密切的聯系,可以講,是造成了股市近期大幅波動的原因之一。2、出口主導型企業經營處于徘徊期。如:玻璃纖維出口退稅率由現在的13%降低到5%.出口退稅率下調8%,致使成本增加了8個百分點,等于減少利潤8個百分點。這些商品都具有較強的國際競爭力,包括服裝、鞋帽及箱包、工藝品等輕紡在內的一系列商品,都下調了退稅率。出口企業面臨著是內銷還是外銷的重新選擇,處于“不確定”的徘徊期。3、外貿流通企業比生產企業受到的沖擊大。由于外貿流通企業的利潤率遠遠低于生產企業,以紡織業為例,生產企業平均凈利潤率幾乎是外貿企業的3-5倍,因此,外貿流通企業對退稅率下降的反應要敏感得多。
四是出口退稅率調整對各類行業的影響。此次,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稅率,對外銷比例大的行業影響極深,再加上由于沒有過渡期調整產品結構的準備時限,企業將處于兩難的境地。首先是部分涉及資源和能源高消耗的化工加工品,出口退稅取消涉及了385個品種,出口退稅下調到5%的有239個品種。出口退稅率如此大幅度的下調,無疑會對化工行業的經營業績帶來不利影響。其次是造紙、家具等行業,沖擊量也不可小估。再次是服裝、鞋帽、箱包、工藝品等輕紡行業,雖然,下調幅度不大但從出口利薄的角度看,也是困難重重。因此,短期內行業結構應適當、盡快調整,扭轉不利局面。
二、出口退稅率調整企業應對籌劃的建議雖然,短期內出口退稅率調整,對出口企業的影響是不利的,但立足長遠分析,它對改變企業經濟增長方式,改善國內環境設施,提升產業結構意義重大。出口企業應把不利影響降到最低,拋棄原有經營模式,尋求新的利潤點,盡快找出適應自我發展的途徑。
一是退稅率調整前后的測算分析。相對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稅率的企業,在充分考慮政策調整和外貿出口增減等因素的基礎上,應自下而上地綜合分析出口退稅的增減實際,測算利潤的贏余空間,掌握謀求發展的第一手資料。只有這樣才是正確選擇經營方式、調整產業結構、應對退稅率變化的可行之道。
二是加強內購外銷的管理,逐步轉移退稅負擔成本。退稅率下調后,出口企業的征退稅率之差將會拉大,導致生產成本明顯增加,出口商品的價格戰更加激烈,國際競爭的優勢會逐步減弱。對此,出口企業需要調整其出口產品報價,也需要與國內購貨商、進口外商進行溝通,為減少出口退稅率降低造成的損失,可以考慮將以往從國外采購的原材料,改為在國內采購的辦法,控制原材料的成本;在與國內外原材料供應商交易時,盡量壓低采購價格,降低原材料采購成本,在自身適度負擔的前提下,有計劃實現轉嫁前移。
三是調整產業結構,提高商品技術含量。出口退稅率下調對出口企業來說是一次挑戰,要轉變原有思路,縮減低附加值、高耗能商品的生產,轉而開始研發和生產高附加值商品。例如,下調退稅率的服裝行業,在功能設計、外觀造型、包裝等方面有所創新,同時要以發展品牌為目標,培育自己的品牌,提高產品的品質和聲譽,從而增加產品的附加值。這些都是盡可能減少退稅率下調給企業帶來影響的上上之策。
第二條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執法機關和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實施罰沒處罰,必須遵守本辦法。
違反財經紀律、稅收法規、業務章程的罰款,按有關財政財務制度執行,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必須依法實施罰沒處罰,遵循合法、公開、準確、及時和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對違法違章行為依法實施罰沒,被處罰單位或個人必須服從。
第二章罰沒處罰項目的設立
第四條罰沒項目的設置,必須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其他擅自設置罰沒項目的一律無效。
第五條依法設置的罰沒項目需明確適用范圍、處罰標準、執行程序的,由省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第六條對依法設置的罰沒項目實行目錄管理。目錄由省行政主管部門編制,經省財政廳核定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第三章罰沒處罰的實施
第七條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作出處罰決定,應向被處罰單位或個人出具處罰決定書,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或監制的罰沒收據。
零星小額的罰款,使用定額罰款收據。
第八條執法人員實施現場罰沒,必須出示執法證件。
第九條同一時間、同一地點發生的同一性質的違法違章行為,只能由一個機關或組織處罰,不得多頭、重復處罰。
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之間因罰沒處罰發生爭議的,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機構依法協調裁定,或報上級有權機關裁定。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處罰單位或個人有權拒絕處罰:
(一)罰沒項目沒有列入目錄管理的;
(二)執法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的;
(三)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未出具處罰決定書的;
(四)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未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或監制的罰沒收據的。
第十一條對執行罰沒的機關、組織及其執法人員的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都有權向其主管機關或監督機關檢舉、控告。
第四章罰沒處罰的財務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人員政府財政部門對罰沒財務實行統一管理。
各級執法部門負責本部門罰沒財務管理。
第十三條罰沒票據實行統一管理制度。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罰沒票據由省財政廳統一印制或監制。執罰單位必須使用統一印制或監制的《四川省收繳罰沒財物專用收據》。
第十四條企業繳納罰款,一律在其自有資金中開支,不得計入成本費用和營業外支出,不得擠占應當上交財政的收入;行政、事業單位繳納罰款,一律在其單位的預算包干經費或預算外資金中開支;個人繳納罰款,由個人承擔。
第十五條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依法收繳的一切罰沒款和沒收物品的變價款,按有關規定如數全部上交財政部門,不得截留、挪用、坐支、提成、私分。對截留、挪用、坐支、提成、私分或拖延不交的,財政部門有權扣發其機關經費或由銀行協助從其經費存款中強行扣繳。
第十六條各級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必須按規定健全罰沒管理制度、財務會計核算制度、憑證領用繳銷制度、罰沒財物驗收移交制度和保管制度。
第十七條各級執行罰沒的機關或組織的辦案經費,一律納入同級財政行政事業經費中統一安排管理。財政部門不得以罰沒收入退庫返還,不得按罰沒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辦案費用。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對執行本辦法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財政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檢舉、揭發違反本辦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由執行罰沒的機關合同同級財政部門酌情給予表揚或獎勵。
在現代法制國家,無論是土地征收,還是土地征用,皆需要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自不待言。土地征收或土地征用具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一則可以使政府行使公權力時須依嚴格的程序防止國家權力對他人財產權進行不適當干預;二則可以使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他項權利人在顧及國家公共需要的前提下,通過法律途徑尋求救濟,獲得公正、必要的補償。
名義上,我國現行法基本上僅涉及土地征用。《憲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用。”(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即稱,該條例的規制對象為土地征用。(注:該條例頒行于1982年,現在仍然生效。)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規定了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可因“國家征地”而發生變更。(注: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二十條。)在這里,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是由于土地的征收還是征用不甚明確。若依通說,“國家征地”應理解為國家對集體土地的征收,因為它引起了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更。若依現行法的規定,則是對集體土地的“征用”。憲法、法律和法規并未規定“征收”,而只規定了“征用”。另外需要看到,土地征收也是曾經施行過的。(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征收、征購為國家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實際上,現行法所規定的土地“征用”確實引起了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即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為國家土地所有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即規定了“國家依法征用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亦明確了“國家建設征用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注:《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第五條。)這樣,現行法的土地征用客觀上就是一般所指的土地征收。
現行法名義上為土地征用,實際上卻是土地征收。無論是土地征收,還是土地征用,都是國家憑借公權力對他人土地權或土地他項權利予以強制性剝奪,但這種強制性剝奪須以存在公共利益為條件。公共利益具有較為廣泛的范圍。國防、交通事業、水利事業、公共衛生、教育、政府機關及慈善事業等,即其適例。公共利益并非都具有永久性,如軍事工事可因特定軍事目的已完成而無存在的必要。在此情況下,是否無需將他人的土地所有權予以強制征收而是對他人的土地他項權利予以征用,并非無考慮的余地。從公共利益的性質及需要出發,對具體的公共利益事項予衡量,將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恰當劃分,使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致遭受國家公權力的過分干預,應是保護土地資源的一項重要內容。對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予以界定,將土地征用從土地征收中分離出來,使土地征收名副其實,是物權和土地立法中應注意的一個問題。
二、土地征收的性質土地征收為國家憑借公權力對集體土地所有權予以強制剝奪,不以集體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這正如《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所言,“國家建設征用土地”,“被征用社隊干部和群眾應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妨礙和阻撓。”(注:《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第四條。)另外,“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因途徑給予補償。”(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強制性和補償性是土地征收的兩個基本特征(注:可參考梁慧星主編:《中國物權法研究》(上),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33頁。);但是,從土地征收的發動到土地征收的具體實施的過程看,土地征收不僅僅只具有這兩個基本特征。
在實施土地征收時,必然涉及到法律適用的問題。《憲法》、《土地管理法》、《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等為目前土地征收的法律依據。應當承認,國家為社會管理的需要,須行使行政管理權,土地管理亦不例外,在土地資源日益稀缺的情況下尤其如此。另一方面,也應當看到,行政機關如果從部門利益出發行使社會管理的職能,則有可能導致行政權的濫用及權利保護的不力。對土地征收性質予以重新審視十分必要。因此,土地征收行為應具有合法性;土地征收必須嚴格依法實施,禁止濫用土地征收權。
土地征收雖具有強制性,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任意為之。《憲法》和《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了國家實施土地征收必須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土地征收得以實施的前提條件,如不存在公共利益的需要則無土地征收可言。而如何對公共利益進行界定并非容易。現行《土地管理法》刪除了原《土地管理法》中的“國家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需要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注: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條。)可說明立法已開始對社會公共利益的界定持謹慎的態度。如何進一步明確公共利益范圍是立法的一個任務。而由于《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仍然生效,如何協調法律法規的效力對土地征收來說有其現實意義。(注:《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第2條規定,“國家進行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需要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時,必須按照本條例辦理。”)即使法律法規之間的效力可通過立法原則及技術解決,對“公共利益”、“國家建設”與“經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社會公共事業”的理解和解釋,將會對土地征收產生影響。有學者主張將公共利益界定為公共道路交通、公共衛生、災害防治、科學及文化教育事業、環境保護、文物古跡及風景名勝區的保護、森林保護事業,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國家基于發展商業目的的事業,不得適用征收。(注: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中國物權法草案建議稿》。)在公共利益和經濟政策間作嚴格界定,對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十分必要。根據經濟政策,需要使用農民土地的,應采用財產轉移的法律規則,而不再實行現行的征地制度。(注:孫憲忠:《不動產物權取得研究》,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3卷),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公共利益與土地征收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土地征收行為目的應具有公益性,即國家征收集體土地的目的是滿足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土地征收的強制性和公益性相聯系,且公益性是強制性的基礎。
土地征收是國家行使其“最高所有權”的體現。我國并不存在私人土地所有權,土地征收是在國家和集體之間展開的。在我國,土地征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只能是國家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由其內部成員構成。集體財產權的實現,既是其自身財產權的實現,同時也是其成員財產的實現。土地征收既涉及農民集體的利益,也涉及其成員的利益。承認土地征收法律關系主體的特定性,可以將因實施經濟政策而引起的土地開發排除在土地征收之外。這對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利益具有現實意義。以此為基礎,還可以說,土地征收權具有專有性,只有國家享有征收集體土地的權利,企業和公司等經濟組織不能以實施經濟政策的名義進行土地征收,亦不應通過國家達到征收土地的目的。
土地征收的直接法律后果之一,是對補償和安置方案的實施。“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注:《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用土地方案的實施。”這便是土地征收爭端解決機制,政府的裁決為終局裁決。當土地征收爭端發生時,如果政府的終局裁決不能使集體及其成員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護,則司法救濟請求權的行使應為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及其成員的權利。問題在于,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及其成員以什么途徑尋求救濟?
憲法對多種經濟成份并存的確認,要求對國家財產權和集體財產權予以平等的一體保護。國家實施土地征收時,一方面有權行使其“最高所有權”;另一方面,“最高所有權”的行使應在一定范圍和限度內進行,否則即構成土地征收權的濫用,與土地征收行為的合法性相悖。如以建經濟開發區為名草率征收大片良田,而因經濟開發區最終未建致使良田荒蕪。濫用土地征收是對國家財產權和集體財產權未能予以平等的一體保護的體現。為防止土地征收權的濫用,除了需對征收土地的目的進行嚴格限定外,似有必要在現有法律規定的基礎上考慮其他措施。(注:《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第二十一條前段規定,“已征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除經原批準土地的機關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當地縣、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并報原批準機關備案。”)
前已述及,強制性和補償性是土地征收的基本特征。土地征收的強制性僅僅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不是其他原因。土地征收的強制性并不能導致土地征收行為是行政行為。的確,有許多學者主張土地征收行為是行政行為,且土地征收爭端以行政訴訟程序解決。(注:如在臺灣地區,土地所有人如對于政府征收其土地而引起補償數額爭端時,應以行政爭訴程序解決,而非審理私權的普通法院所審理。可參考張曼隆:《土地法》,臺1996年版。)不過,雖然公益性和土地征收之間具有因果關系,且土地征收的公益性是強制性的基礎,但強制性與行政行為之間并不具有必要的因果關系。如土地所有人建筑房屋逾越疆界時的土地購買請求權,雖具有強制性,但并不能否定該請求權的民事屬性。(注:臺灣地區民法為平衡鄰地所有人因須容忍土地所有人使用其地之不利益,規定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99頁。)實際上,在土地征收上,也有不以行政訴訟程序解決的法例。(注:德國基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剝奪所有權只有為公共福利的目的才以被允許;剝奪所有權只有依法律或法律的原因進行,且該法律對損害的方式和措施有所規定。該賠償必須在對公共利益進行公平衡量之后確定;對損害賠償的高低有爭議時可以向地方法院。)土地征收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及對原土地所有人與他項土地權利人的補償。國家財產權和集體財產權的一體保護,要求土地征收應在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而不是厚此薄彼,在土地征收補償標準的確定上亦如此。另外,以出于公共利益的強制性為開端的土地征收,與土地所有權的變更及土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應是一個連續的過程,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土地征收時,土地所有權的變更與其說是國家行使社會經濟管理職能的一個結果,還不如說是權利轉移的一種方式;從這個意義上說,土地征收所引起的土地所有權的變動使得土地征收的后果具有物權性。土地征收補償金的確定,與其以行政管理的方式進行,不如在平等的基礎上為之,以既能保障不同民事主體財產權的實現,又能激活農村土地市場的發展。
從土地征收行為目的的公益性、土地征收法律關系主體的特定性、土地征收權利的專有性、土地征收行為的合法性及土地征收措施的強制性、土地征收的補償性和土地征收后果的物權性的意義上說,土地征收是民事行為。
三、土地征收與物權變動土地所有權的本質,在于它是土地所有權人對土地所享有的排他性的權利。對土地所有權人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土地的權利的干預或剝奪,一般構成對土地所有權的侵犯。近代以來,這一觀念受到了挑戰。土地征收使得集體的土地所有權移于國家之手。土地征收權的核心,在于不需要土地所有人的同意而強制取得其土地。土地征收權與土地所有權沖突的結果,在一定程度上是土地征收權對土地所有權排他性的否定。
土地征收權的行使,實際上是使不動產物權發生了變動。物權的發生、變更和消滅,構成物權的變動。探討土地征收與物權變動的關系,可進一步認識土地征收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影響,以及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為國有土地所有權時所涉及到的物權法上的問題。從廣義上說,物權的變更包括主體的變更、客體的變更及內容的變更;而嚴格意義上的物權變更則是客體和內容的變更。(注: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55頁。)土地征收權的行使,使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由集體變為國家。土地征收時土地所有權的變更涉及到土地所有權的取得和喪失-國家取得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而集體喪失了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土地征收也會引起征收土地物權內容的一些變化。就土地征收而言,被征收土地上物權的消滅是相對的消滅。
土地征收引起的物權變動,屬于非依法律行為的物權變動。它不要求具備依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要件,即須為有處分權人所為,須有物權變動的意思表示及須經登記。且因是之故,因土地征收而取得土地所有權,為不經登記即可取得。其中的原因,在于土地征收不依原土地所有人的意思表示而由國家強制力介入便可發生物權變動,且物權的狀態亦已明確,不經登記并不妨礙交易的安全。(注: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77頁以下。)經土地征收取得的國有土地所有權不需登記實際上已為實踐所采。“土地登記是國家依法對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他項權利的登記。”(注: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土地登記規則》第二條。)
一般情況下,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物權變更,特別是土地所有權變動具有不可逆性,即集體所有的土地一經征收其所有權不能恢復到原來的狀態。“已征用二年還不使用的土地,當地縣、市人民政府有權收回”;收回的土地,作以下處理:(1)按審批權限,有償撥給其他符合征地條件的單位使用;(2)“借給生產隊耕種。生產隊在耕種期間,不準在土地上興建建筑物和種植多年生作物。國家建設需要使用時,生產隊必須立即交還,不得再提出補償、安置的要求。……”(注:《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第二十一條。)“生產隊”這一概念雖已為生產合作社和集體經濟組織所取代,只具有歷史意義,但這并不影響對因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權變動不可逆性的探討。
對土地征收需對其目的進行嚴格限制,以防土地征收權的濫用;而對土地征收目的的確定,也直接影響到土地征收權的正當性。上述對經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達一定期限的處置方法,存在著邏輯上的混亂。應該是存在征收土地的需要再進行土地征收,即先有需要后有征收。如土地征收達一定期限不予使用,則按審批權限有償撥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單位使用,不免產生征收土地后再尋找用地者的嫌疑;而“借給生產隊耕種”的情形也是對土地資源的浪費。因此,不能將公共利益需要的原因與國家行使土地征收權的結果顛倒。因征收而引起的土地所有權變動的不可逆性不是沒有疑問。
土地征收引起的土地所有權變動的不可逆性,意味著國有土地總量的增加和集體土地總量的減少。為避免土地征收權的濫用及維持國有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所有權之間必要的靜態平衡,當征收的土地不予使用達一定期限或征收土地后不以原目的使用及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時,能否恢復原土地所有人的所有權,并非無考慮的余地。另外,土地征收只能以公共利益為目的,而公共利益應是征收土地前就設定了的,否則極有可能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及土地征收權的濫用。公共利益為國家和社會的一個永恒主題,在物權變動上限制土地征收權的濫用時,能否考慮既能保證土地征收權的正當性、又能維護及促進公共利益的辦法呢?(注:如上文所說的將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分離。再如臺灣地區土地法規定了保留征收制度,即舉辦事業將來所需的土地,在未為需用以前,預為呈請核定并公布其征收的范圍,禁止妨礙征收之使用。這對我們應該有所啟發。)
對集體土地的征收,除涉及集體土地所有權外,還涉及土地他項權利,即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所有權以外的其他土地權利,如抵押權、租賃權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變動,是否、能否引起土地他項權利的變動?在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抵押中,抵押人可抵押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以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土地征收的實施,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為國有土地所有權后,在集體土地上設定的以集體土地使用權為標的的抵押權因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消滅而成“虛權”。抵押權為一種期待權;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以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因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消滅而使債權人的債權難以實現。因此,土地征收后如何處理以集體土地使用權為標的的抵押和抵押權的關系以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之間的關系將是抵押制度的一個難題。土地征收后,集體土地地上權、租賃權一般也消滅,同時也會涉及到對地上權人、租賃權人的補償問題。這在下文會有所述及。
四、土地征收引發的主要問題客觀地講,土地征收的社會影響具有兩面性。如果土地征收權行使得當,可以增進社會福利,促進土地資源更加有效地利用;但如果濫用土地征收權,則構成對集體及其成員財產權的侵犯。土地征收法律規則的完善及正當程度對土地征收本身有重要影響。在社會轉型時期,社會經濟秩序的有序化及法律秩序的有序化需要一個過程。在此背景下,重視對土地征收引發的主要問題顯得必要而又緊迫。
土地征收的補償性問題目前還未進行深入、全面的研究。《土地管理法》規定的補償費標準是否合理需要進一步考慮。“土地補償費”應是農地地價的直接體現,而農地地價則為農地所有權在未來年期收益的資本化區域平均價格。由于農地市場的不發達,如何確定農地地價,使其趨于客觀、合理需要一個過程。就集體土地的地上權和租賃權而言,土地征收的補償涉及到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補償,特別是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與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價值緊密聯系,進而言之,也許可以說,集體土地的市場化過程,也是土地征收日益完善的過程。在這過程中,土地征收法律制度如何起到積極的作用,既能促進土地征收的正當性和合理性,又能推動農村土地市場的發展,值得認真研究。
直到現在,土地仍然是絕大多數農民(戶)的安身立命之所在。盡管被征收土地的農民的就業和安置以市場為導向而有多種途徑有其可行性,但并不能否認土地是絕大多數農民的主要生產資料。土地作為社會保障的替代物,為占中國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在農村的失業保險功能方面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注:姚洋:《中國農地制度:一個分析框架》,載林毅夫、海聞、平新喬主編:《中國經濟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雖然在發達地區,農村居民的絕大部分收入來自農業以外,但土地征收的補償費和安置費等仍然是被征收了土地的集體經濟組織特別是其成員的重要生活保障。因此,土地征收補償費和安置費的確定標準,應從如何維持社會保障所要求的生活水平出發。實際上,這也是在維護農村的公共利益。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需要完成,農村的公共利益也不容忽視,否則會助長城鄉差別。